(1992年10月18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批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大會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表示滿意。
大會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按照黨章的規定和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的報告,適應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的新形勢,進一步做好紀律檢查工作。各級黨委要加強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堅持從嚴治黨,切實搞好黨風黨紀和廉政建設,使黨在領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中更好地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實習編輯:魏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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