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代表、云南臨滄市委書記楊洪波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農業(yè)農村農民既是重點,也是難點;其中農民增收又是重點中的重點,難點中的難點。他建議,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進一步提高農民的財產性收入。
楊洪波認為,農民增收的一些體制性障礙依然存在,農民收入穩(wěn)定增長的機制尚未形成。他介紹說,從臨滄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構成來看,將近80%的收入來源于種植、養(yǎng)殖業(yè)等農村家庭收入,而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還很少,這使農產品價格的波動對農民收入的影響很大。
對工資性收入的增長,楊洪波認為,這主要得依靠發(fā)展農業(yè)產業(yè)化,促進農村勞動力向企業(yè)、向城鎮(zhèn)轉移,走城鄉(xiāng)一體的道路,實現以工促農、以城帶鄉(xiāng)、工農互惠、城鄉(xiāng)一體的目標。
楊洪波認為,農民財產性收入的增加潛力更大,更值得期待,更需要突破。他說,要實現農民財產性收入的增加,必須依靠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依靠落實農民的財產權利,尤其是農民的土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財產權等,使農民真正在法律上擁有、占有、支配、處置這些財產的權利。
“現實情況是,農民很多應該有的財產權利還不能自由流動,這影響了農民財產性收入的實現。”楊洪波說,“只有使農民的財產資產化、資本化,農村生產要素實現自由流動,農民在自己財產的交易流動上才能獲得應有的增值收益。”
楊洪波還建議,增強農村改革的頂層設計,增強農村改革的系統(tǒng)性、配套性,改變以往農村改革中自發(fā)探索、單項突破的局面,深化農村體制改革,以釋放農村蘊藏的巨大內需潛力,為保持我國經濟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注入強大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