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日前,由興業銀行與渣打銀行簽署的首份《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2009年版)》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順利完成備案工作。
興業銀行總行資金營運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版主協議的頒布、簽署,有利于維護銀行間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是供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雙方使用的規范、標準合同文本。2009年3月16日,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正式發布了《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2009年版)》,結束了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多個法律協議并存的局面。
場外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和主協議的簽署,都是通過交易雙方一對一談判的形式最終達成。該協議不僅通過為金融衍生產品交易設立相對固定的交易條件以及較為明確的違約處理機制,方便共同采用主協議的市場參與者便捷地達成交易,減少大量的重復性勞動和文本制作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降低法律風險;更為重要的是,主協議中關于單一協議和終止凈額等基礎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降低金融衍生產品系統風險。
簡言之,09年版《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的發布,為中國銀行間市場主要參與者提供了一個統一規范的協議標準,也為我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打造了規范發展的平臺。
在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諸多領域歷來表現活躍的興業銀行,在主協議發布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已與包括渣打銀行在內的數家交易對手展開了主協議和補充協議的談判工作。
編輯:段若蘭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胡美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