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引發較大規模群訪和沖突的云南省曲靖市陸良縣8.26事件日前得到妥善應對和處置,群眾提出的7個方面的訴求,已有6個獲得圓滿解決。以陸良事件為起點,云南省正在探索建立以群眾訴求為中心的處理突發公共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新機制。
8月26日,云南省陸良縣活水鄉石槽河煤礦在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群眾發生沖突,8位村民、3名煤礦企業員工和7位現場維持秩序的民警在沖突中受傷住院,11輛警車被砸。
事件發生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領導當即指示曲靖市委市政府和陸良縣委政府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臨現場,并深入群眾,虛心聽取村民意見,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妥善解決礦地矛盾。8月28日,中共云南省委宣傳部發出緊急通知,指出人民內部矛盾中大多數群眾的共同訴求都有合理的地方,各級黨委政府一定要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要真心實意地以正視、回應和解決群眾訴求為中心開展工作,黨委政府和新聞媒體不能一味指責群眾,甚至給上訪群眾亂貼“刁民”“惡勢力”“不明真相”“別有用心”“一小撮”等標簽。
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政法、信訪、宣傳等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陸良縣委、縣政府積極探索和實踐“以群眾訴求為中心”的處突新機制。一是多渠道征詢群眾訴求。工作組一改過去突發事件發生后,習慣性地把追查“聚眾鬧事”原因和責任、深挖“幕后指使者”當作工作重心的傳統做法,而是把摸準、摸全群眾訴求擺到首要位置。工作組深入村寨走訪村民,進村入戶聽取群眾意見;宣傳部門也動員媒體通過采訪調查等方式搜集群眾訴求,并把網絡當成征集研判群眾意見表達的新平臺。經過廣泛征詢、深入研究和認真梳理,工作組共歸納出村民群眾7個方面較有共性的訴求。二是建立多部門聯動的群眾訴求協調解決機制。在摸清群眾主要訴求的基礎上,工作組確立以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為根本目標的新理念,針對群眾訴求,縣委、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現場辦公,特事特辦,逐一落實,對群眾合理的訴求急辦、快辦、催辦、限時辦。截至目前,群眾提出的6個方面的合理訴求已全部辦結:積極協調電力部門,爭取加大電網改造力度,解決群眾用電難、用電貴的問題;由縣水利部門加大項目爭取力度,規劃好、實施好當地的人畜飲水工程,有效解決群眾吃水難的問題;縣發改部門加大異地搬遷項目的推進力度,確保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兩個自然村群眾的異地搬遷工作;由農業局牽頭,對歷史遺留問題的村組財務開展審計,并對征占地補償情況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由縣教育局牽頭,督促企業、施工方確保質量,加快進度,盡快完成學校新建,在煤礦開采前投入使用;由縣經濟局牽頭,及時與活水鄉、項目業主、村委會進行溝通協商,盡快建立一套煤礦開采利益共享機制,有效實現項目業主、村集體經濟、當地群眾三方共同發展的目標,確保各方利益得到有效保證,并及時糾正企業護礦隊工作作風粗暴問題。三是對群眾不合理訴求也不遮不掩,勇于正面回應,以最大的坦誠爭取多數群眾的理解。針對群眾要求每人每月補償600元生活補助和每株莊稼5元賠償的訴求,工作組在認真調查研究后認為不符合相關政策,且如果滿足這一訴求,企業只有死路一條,保護投資者利益也是政府義不容辭責任,因此此訴求為不合理訴求。對此,工作組也不回避矛盾,迅速形成書面答復意見,并通過召開黨員干部會議、群眾代表會議等一系列座談會、情況說明會,給群眾以明確的答復,勇于與群眾面對面。盡管仍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多數村民群眾表示,這一次黨委政府對大家的要求解決得還算公平、到位。
全程參與指導陸良8.26事件處置工作的云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認為,提高維護穩定、化解矛盾糾紛、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的能力,提高同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已成為擺在各級領導干部面前的時代課題。建立和完善“以群眾訴求為中心”的處突新機制,是執政理念的新轉變。他說,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健全黨委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但如何真正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應對和處理中切實維護群眾權益,各地還鮮有實踐?!熬S護群眾權益機制”不能只寫在中央文件上,在云南省委、省政府領導下,云南各地將會有更多的新鮮探索和嘗試。
編輯:鄧京荊 來源:中國日報社駐云南記者站 (記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