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新《保險法》即將在10月1日正式實施,各大保險公司旗下百余款保險產品面臨停售,而不少代理人以新產品即將漲價的說法推銷老產品。對此,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代理人以漲價說誤導消費者的做法不合理,而投保人是否應該在停售前搭上末班車,保險公司也紛紛表示,需要根據自身的理財保障規劃來決定,不能盲目。
保險產品升級百余款將停售
由于受新《保險法》影響,保險公司所有在售保險產品均將面臨全面升級。記者從太平洋壽險了解到,該公司已將所有在售180多個產品均列入升級調整范圍,而中國人壽兩康重大疾病保險等60多款產品也將于9月底前停售。此外,泰康人壽在今年8月份就停售了旗下8種重疾險和分紅險的銷售;信誠人壽也停售數款產品。
對于停售老產品,中國人壽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新《保險法》對保險合同內容方面的修訂很多,如責任免除、保險事故通知、如實告知、年齡誤告等。為使目前在售的保險產品符合新《保險法》要求,7月初,保監會專門發出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對在售產品進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從10月1日起,各公司銷售的產品都要符合新《保險法》規定。而對不停售的產品則根據相關規定直接進行升級。
這實際上是老產品的升級換代。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產品開發部總經理周多光告訴記者,“以升級后康定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為例,保障范圍擴大。增加了投保人罹患重大疾病后的保障程度,由原來的2倍賠付提高到3倍,保險責任也有所擴大,即由原來的10種大病擴大至20種。但價格約有10%-15%的提高?!?/p>
中國人壽有關人士給記者舉例稱,以30歲男性投保10萬保額康寧定期為例,新產品的年繳保費要多三四百元,20年就要多出七八千元,如果是20萬保額則多出近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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