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第一時間向新聞單位通報發生在河南法院的重大新聞,回答記者提問,建立法院和新聞單位的網上對話平臺,以司法的更加公開促進司法公正。”陳海發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電話采訪時,這樣解釋建立網絡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初衷。
就在幾天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網絡辦公室主任陳海發多了一個新身份:網絡新聞發言人。
11月5日上午10點,陳海發以此身份舉行了一場網絡新聞發布會,向新聞媒體的記者網民介紹了河南省三級法院裁判文書上網的有關情況。
此前,廣東省15個省直單位全部設立了“網絡發言人”;貴陽市政府在其門戶網站設置網絡輿論監督回復專欄,以“網絡新聞發言人”名義,采取發帖、跟帖的形式對網絡輿論進行回復;云南省在其基層政府和公安部門試點推行網絡新聞發言人制度……
新聞發言人“搬”上了網,刷新了新聞發言制度,也為網絡時代如何回應輿情民意開創了先河。
網絡輿情催生網絡新聞官
在網絡迅速發展的今天,互聯網已經成為公民表達利益訴求的重要渠道,成為了思想集散地和輿論放大器。
近年來,涉法涉訴事件時有發生,個別地方政法機關由于缺乏引導網絡輿論的相關經驗,導致事態失控,造成重大損失,進而影響法治權威。
在這種背景下,政法機關推出網絡新聞發言人制度可以說是水到渠成,而河南高院則成為法院系統“首吃螃蟹者”。
早在去年6月的全國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就強調,各級法院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建立起科學、暢通、有效、簡便的民意表達機制。此后,各級法院相繼成立網絡辦、開通民意溝通信箱,推進判決書上網、推行網絡直播,回應輿情民意更為積極和規范。
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在致力于通過網絡搜集民意。在“躲貓貓”事件發生后,最高檢有關負責人曾表示,今后還將借助網絡和網民力量對不法事件進行長期監督。今年6月,最高檢新增網絡舉報,其網站在開通首日因點擊量過大幾近癱瘓。
公安部最近在其官方網站開通“寶貝尋家”專欄,發動網民尋找不明身源兒童的父母。廣東省公安廳和云南省公安部門則早已推行網絡新聞發言人制度。
第一時間通報法院重大新聞
陳海發說,河南高院網絡新聞發言人制度,是河南高院繼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后,保障新聞媒體知情權、咨詢權、采訪權、監督權,主動接受新聞輿論監督的積極探索。
點擊河南高院官方網站上的“網絡新聞發言人”欄目,即可進入網絡新聞發言人主頁。發言內容預告、發言人簡介等版塊非常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