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今天(9日)下午,湖北荊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陳廣偉將荊州市八凌打撈服務有限公司在“10·24”事件中獲得的3.63萬元“天價打撈費”轉交到了長江大學文理學院黨總支副書記汪邦柱的手中。
11月7日,荊州市八凌打撈服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將“10·24”事件中獲得的3.63萬元“天價打撈費”交到荊州市公安局,并表達悔改之意。已被拘留的陳波表示,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并向英雄的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
10月24日,在寶塔灣打撈救人犧牲大學生遺體時,八凌公司人員要價3.6萬元,并索要300元的煙酒和礦泉水費之后再開工,且先交錢后打撈,為索錢曾多次中斷打撈。其見利忘義、唯利是圖的行為受到了群眾的指責和媒體的批評。
警方負責人介紹,荊州市八凌打撈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在上繳打撈費時稱,該公司成員事發時并不知道打撈的是英雄遺體。事后,當他們從新聞上得知陳及時、方招、何東旭3人是舍己救人的英雄后,很悔恨,于是萌生了退還打撈費的想法。
記者9日從長江大學獲悉,為表彰“10·24”舍己救人大學生英雄群體,長江大學決定免去徐彬程等12名見義勇為大學生在校期間的全部學費。長江大學文理學院黨總支副書記汪邦柱表示,打撈費是從學校的經費開支中支出的,這筆錢將用于學校教育教學。
編輯:寧波 來源:中國青年報(通訊員 楊昌洪 記者 甘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