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武漢市建立健全行政問責制,3年來共查處行政過錯案件186件,對366人(單位)進行了責任追究,規范了行政權力運行。
按照“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要求,武漢市近幾年來堅持實施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違法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導致影響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或者損害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明確了9種方式進行責任追究。
武漢市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武漢市今年又出臺了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政首長問責辦法,并將探索在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動物疫情、控制和查處違法建筑等6個方面制定并實施行政首長問責制。實施行政過錯責任追究不斷創新方法,去年以來,武漢市通過23次暗訪行動,查實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問題6件,對15個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了行政過錯責任追究。
編輯:寧波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記者 俞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