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記者24日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該廳近日制定了《吉林省工傷康復管理暫行辦法》,計劃建設工傷康復試點,逐步推進工傷職工康復工作,幫助因工受傷群體更好更快地恢復健康。
根據辦法,因工傷致殘或造成身體功能障礙、經確認需進行康復的工傷職工可以在定點機構進行工傷康復。康復費用由定點機構按照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收取,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者則由用人單位支付。
來源:新華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