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河南省漯河市原市委書記劉炳旺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審理查明:自2000年至2007年期間,劉炳旺利用其擔任漯河市市長、中共漯河市委書記等職務的便利,在干部提拔、調整、任用等事項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32起200余次,共計人民幣200.7萬元,美元23.8萬元。另外,劉炳旺的家庭財產中,有3378007.26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來源:新華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