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2010年起,海南省每年在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安排2000萬元作為外貿發展專項資金,鼓勵重點產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升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能力,促進外貿業務發展。
14日,海南省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海南省外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提出海南省每年在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安排2000萬元作為外貿發展專項資金,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和獎勵三種方式,鼓勵重點產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升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能力,促進外貿業務發展。
據了解,海南省商務廳和財政廳將共同建立專項資金跟蹤問效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產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內容進行檢查。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記者 卜云彤 侯建森)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