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凜冽的寒風中,天地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唐園提著紅色的投票箱不停地穿梭于各個樓棟之間,一家家地敲門拜請居民投票、簽名,以早日選出景灣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位于長沙市雨花區的景灣小區共有30多棟住宅,是長沙市規模較大的經濟適用房小區。但開發入住數年來一直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
自2009年11月底開始,小區的居民開始積極行動起來,選舉組建自己的業主委員會。沒有人會想到,積極組建業委會的行動竟與小區停電有關。
“逼”出來的業主委員會
2009年1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家住該小區30棟的喻先生突然聽到一聲震動,眼前一片漆黑。他走到窗前一看,整個小區都停電了。他便拿出手機撥打了電力110的電話。電話回復的情況令人驚訝—是小區里變電房的開關可能因短路損毀,而導致該片幾個小區供電線路跳閘。更為糟糕的是,長沙市電業局的人員趕到后與物業管理人員調查發現,損毀的開關價值9萬余元,而且由于電業局和小區物業公司都沒有存貨,這個開關需到廣東工廠購買。前后要3天以上時間。
因為該小區地勢較高,采取的是二次供水方式。一旦停電,水也沒有了供應。寒冷的冬季,停水停電3天,上千居民該怎么生活?很多人找電力部門人員質問,但無濟于事——因為對方也沒有這種型號的開關;更為關鍵的是,該小區是采取的“專變模式”供電,即供電設施由房地產開發商自主建設,建設期產權屬開發商,房屋銷售后作為小區內部公用設施產權自動歸業主,再由業主負擔一定比例的電費加價后,委托物業公司維護。因此,電力部門沒有必須維護的義務。
物業公司設法調來消防車為小區居民送水,但購買價格高昂的變電開關需要動用維修基金,而因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開支該項基金則需要過半數以上業主簽字同意。于是,本文開頭的那一幕上演了,一些業主代表一邊開始主動聯系成立業主委員會事宜,一邊四處敲門呼吁大家簽名同意動用維修基金購買電力開關。
為人詬病的“專變”供電
據悉,在國內各個住宅小區供電模式一般有兩種:即由供電企業維護的“公變模式”和前述的“專變模式”。以長沙為例,目前長沙擁有已建住宅小區近1000個,其中800多個小區采用的是“專變”供電,占90%以上,涉及居民超過100萬人,在全國同類城市中較為罕見。
兩種供電模式,市民得到的待遇各不相同。在“公變模式”中,用戶直接到電業局購電,按照國家物價部門核定的電價計費。而“專變”小區的居民一般是到物業公司設立的代收點購電,費用要高出核定電價。多數小區電價提高到了每千瓦時0.63元以上,有的甚至每千瓦時高達1.1元。
受到長沙市民詬病的“專變”供電,除了電費高、有故障難以及時修復外,還有小區物業拖欠電費和卷走電費現象,導致涉電糾紛時有發生。然而這些難以抑制開發商對“專變”供電模式的情有獨鐘。景灣小區喻先生的父親曾多年從事建筑行業,他說,由于電業局無權要求開發商采用何種供電模式,并且對住宅小區供電設施建設缺乏有效監管。而開發商自主建設的“專變模式”供電設施,多在設計、選材、施工建設等方面為了降低成本而有所動作。
因考慮成本和房地產開發商在電力配套設計、建設、管理方面不夠專業等因素,小區供電設施的實際質量難以保證,形成了安全隱患。“開始住進去的居民不會有問題,但隨著入住率上升,每家都有多個空調,往往就超負荷了。”喻先生的父親說,而且設施運行后損耗也大、成本偏高。
據長沙電業局調查發現,住宅小區“專變”供電損耗一般在18%左右。為彌補供電損耗,小區的物業公司會在“公變”電價的基礎上,向業主收取6%的電費附加。此外,因“專變”供電設施產權歸業主所有,供電企業不負責設施的日常管理,業主只能委托物業公司進行用電管理。但供電管理的環節多,又講求專業性,多數物業公司在用電管理上虧損嚴重。一般情況下,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內的住宅小區即使在加收相應的附加費后,每月電費虧損仍在4000~5000元。為此,不少物業公司采取拖欠電費的辦法轉嫁問題,造成涉電糾紛。2006年,長沙市雅園小區、竹韻商居等幾個小區相繼發生物業公司因電費虧損攜款潛逃事件,也給供電企業電費回收帶來風險。據統計,僅2005年一年,長沙市的房地產住宅小區涉電糾紛就多達53起,此后呈逐年上升之勢。
當地政府限令供電“轉變模式”
早在2000年前后,大連、長春、沈陽、上海、天津、福州等城市已開始實施“專改公”改造,小區供用電秩序較為規范有序。2008年4月,長沙西湖麗景苑的幾位業主代表以“追求‘公變’為主要訴訟請求”,將開發商——湖南國際合作悍馬置業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成為全國首例業主因“專變”用電狀告開發商的案例。然而,由于當時長沙沒有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該案無疾而終。
民眾的呼聲漸為地方領導關注。2008年7月,長沙市正式成立城市新建住宅項目供電設施建設管理規范工作領導小組,市長張劍飛擔任組長。領導小組廣泛了解民意,結合長沙實際,形成了符合長沙市情的“專改公”工作思路。
2009年5月13日下午,長沙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了《長沙市新建住宅供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規定今后長沙市區及長沙縣、望城縣、瀏陽市、寧鄉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所有新建住宅小區項目,一律采用公用變壓器供電,已建的“專變”項目,要按照“公變模式”逐步予以改造規范;物價部門今后一律不再新批新建小區電費加價項目;以上范圍新建住宅供電設施建設管理維護工作,將由長沙電業局統一管理維護、統一電費直抄到戶。至此,長沙市持續多年的住宅小區供電“專變”“公變”之爭,終于塵埃落定。
“專改公”艱辛之路
雖然有了政府的強力推行,但因牽涉種種利益和矛盾,“專改公”之路面臨重重困難。長沙的住宅小區有近1000個,要將這些小區全部完成“專改公”改造,其工程量巨大。其次,很多房地產開發商對“專改公”認識不足,認為侵犯了他們的利益,阻力重重。此外,在“專改公”完成之后,長沙市電業局直供用戶將由50萬戶增加到100多萬戶,無論是抄表收費還是設備維護的壓力,都將是現在的兩倍以上。
長沙市經委副主任李佑松介紹,由于涉及千家萬戶,“專改公”工作將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過程,“2009年主要是做一些基礎工作,并逐步開展在建小區的‘專改公’改造”。而費用將主要由電力部門和開發商共同承擔。根據長沙市公布的方案,第一步是從2009年5月1日起,所有新建小區按“公變”模式供電;第二步是完成94個在建小區近1600萬平方米的“公變”改造;第三步是逐步完成已經建成的800多個“專變”小區的“公變”改造。
2009年8月3日晚上10點,長沙市木蓮花苑小區成功送電,標志著長沙市首個在建住宅小區供電設施專變改公變項目告捷。但已建成的小區改造則難度更大。長沙城北供電局恒達花園“專改公”項目,是其中一個典型的案例。盡管與政府“專改公”的工作部署不謀而合,但改造過程中異常復雜的情況、所遇到的壓力和阻力,讓組織方深感艱難。
位于楊家山二環線旁恒達花園約有546戶居民,16個門面,屬于純粹的住宅小區。其中68%左右的是原朝陽新村拆遷安置過來的居民客戶。該小區采取專變下面裝機械表的方式供電,新物業進駐小區后,就開始拖欠電費。長沙電業局城北分局則采取停電的方式催收欠費。在政府介入調解后,各方開始一場漫長的談判協商,恒達花園的住戶強烈要求進行戶表改造,但大部分人認為他們不應該再出具任何費用。原來所欠的電費部分,居民與物業方更糾纏不清。
經歷9次現場協調會議,最終以政府的名義確定了每戶900元的改造費用,其他部分由電力企業投資的方式進行改造。其中的前提條件是,社區承諾負責收回恒達小區的所欠電費。此后經過半年多努力,小區內518戶居民、16戶門面的戶表改造完工。
但組織方還沒來得及為勝利改造而欣喜,各種問題就接踵而來。住戶代表要求電力部門應該幫忙解決路燈電表、樓道照明用電的電費。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代表拿著資產明細單上門質疑原來的資產是否異動,社區承諾收回所欠電費問題遲遲沒有回音。
長沙電業局城北分局負責營銷的一名副局長表示,類似的煩惱將更多的出現。按照長沙市政府的要求,新建住宅供電設施建設維護費用,將集中管理專戶存儲,專項用于住宅供電設施建設和維護,接受審計部門審計。但對于已建項目的“專改公”建設費用,長沙市有關部門正在組織調研,原則是最大限度地減輕居民的改造負擔。這意味著要么根據每個小區的實際情況核定專改公費用;要么制訂統一標準,所有小區都支付同樣的費用。而電力企業要么投入相當大的精力、物力和時間在每個居民小區討價還價溝通協調,要么就同一價格,這又與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企業經營之道相背離,同樣是個兩難的決策。
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 洪克非)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