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繼去年石破天驚的大部制改革之后,深圳新年伊始又推出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將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細分為7個職級,專業技術類從高到低設主任、主管、助理等職務。這意味著,長期困擾公務員的晉升臺階少的老大難問題將得到破解,而以后新進入的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都將實施聘任制,部分公務員“鐵飯碗”將不再存在。
基層公務員晉升“天花板”有望破除
此次,深圳的改革重點主要集中在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其中,行政執法類將被劃分為7個職級,各個職級均為非領導職務,互相之間沒有上下級隸屬關系;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職務序列從高至低設主任、主管、助理等職務。
一直以來,我國對公務員管理主要實施“大一統”模式。2005年《公務員法》正式開始實施,明確將“分類管理”確定為公務員管理的基本原則,劃分了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等類別,同時要求在適當范圍內實施公務員聘任制。2006年,深圳率先對公安系統實施了分類管理改革,2008年8月,深圳被確定為全國公務員分類管理試點城市。
此次改革后,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職級晉升將與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以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條件建立聯系。這意味著,此前公務員晉升空間小,基層公務員常常遭遇晉升“天花板”,以及“千軍萬馬擠獨木橋”都想當領導的局面將被打破。
公務員招錄將不再“一鍋燴”
改革方案提出,行政機關聘任公務員,原則上應進行公開招聘;聘任專業通用性較低、難以通過公開招聘聘任到合適人選的主任級以上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可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選聘。
我國原有的公務員管理方式,將從事綜合管理、戰略規劃、政策研究等工作的人員與一線執法和輔助服務人員混同招錄、選拔、培養和使用,這種“大鍋飯”模式隨著分類管理制度的推廣也將逐漸被更為合理、科學的招考方式取代。
記者了解到,深圳市將對新進入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職位的公務員全部實行聘任制。根據行政機關現有編制空缺情況和每年退休人數情況估算,未來幾年每年可新增聘任制公務員約1000名。
-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
綜合管理類:
改革方向:從綜合管理類職位中劃分出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職位,除這兩類以外的公務員統一歸為綜合管理類。
行政執法類:
職責:主要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執法職責。
改革方向: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今后將統稱為執法員,設7個職級,職務為非領導職務,各職級間無上下級隸屬關系,職級晉升與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掛鉤。
專業技術類
職責:為實施公共管理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技術手段保障等工作。
改革方向:職務序列從高至低設置主任、主管、助理等職務,與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條件建立聯系,高級職務實行職數管理,部分職組、職系的主管以下職務不限職數,按年功、專業技術資格和工作實績等條件擇優選升。
-改革歷程
1990年代借鑒香港做法實施公務員分類管理的研究。
2005年《公務員法》正式頒布,明確將分類管理確定為公務員管理的基本原則。深圳醞釀公務員分類制度改革。
2006年8月在公安系統實施專業化改革試點,建立相對獨立的職務序列、薪酬體系和管理制度,全面實施分類管理。
2007年1月經原國家人事部批準,開始公務員聘任制的試點工作。
2008年8月被確定為全國唯一的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地方試點城市。
2009年2月深圳市人大四屆六次會議上,《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積極推進公務員分類改革試點和聘任制公務員制度試點。
2010年1月14日深圳通過《深圳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及有關配套制度。
2010年1月22日深圳市委常委會原則通過了《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及有關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