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最近一系列涉賭案件中,中國足協官員紛紛落馬,人們驚詫之余,發現從官員到俱樂部,從球員到裁判,“假賭黑”竟彌漫于中國足球的每一個角落,官員收受各種有形無形的賄賂,影響比賽結果,派發國腳資格;俱樂部賣球牟利,更與賭球勢力沆瀣一氣;球員、裁判乃至教練,背棄體育道德收受黑金。種種不法行為,構成了中國足球的黑色產經鏈。
足協篇
一切有權力的人都愛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變的經驗。防止權力濫用的辦法,就是用權力約束權力。權力不受約束必然產生腐敗。——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一號業務:安排“官方哨”
事情要從2004年10月2日北京國安隊在沈陽的“罷賽風波”說起。
據時任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的楊祖武回憶,之所以在沈陽“罷賽”,是因為國安在聯賽中接連遭遇不公,9月25日在成都,高雷雷受傷出場,接受治療后跟裁判示意回到球場,幾次傳遞之后,國安隊打進一球3比1領先。但隨后主裁判以并沒有讓高雷雷進場為由,將進球吹掉,正在國安隊員愣神的時候,四川隊連進兩球,最終3比2獲勝。10月2日與沈陽的客場比賽也是一樣,主裁判將莫須有的點球判給沈陽,從而導致國安隊的集體崩潰。“具體什么情況我不清楚,我只能說通過當時的比賽場面分析這樣的判罰不公正,已經沒有辦法比賽了。”楊祖武說。
國安的遭遇不是孤例,中國足球很多比賽的結果,都這樣被裁判操控了,這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某些俱樂部的“工作到位”。“足協官員到了哪個賽區都是領導,人家俱樂部招待的好著呢,但到了國安那里就不一樣了,根本沒人搭理。”據知情人士透露,“俱樂部把領導關系做好了,裁判上肯定有照顧,安排裁判的人都歸足協領導。”俱樂部招待足協領導的方式有很多種,不一定是現金,“就是帶著人家去吃喝玩樂,效果都是一樣。比如請官員去打打高爾夫球,吃個海鮮什么的,現象很普遍。”
二號業務:拍賣國字號
足協對于國家隊教練的任免有決定權,對國腳的選用也能施加影響,這些職權也能為他們帶來收益。
為了能夠在俱樂部獲得更多的機會和收入,有些球員想方設法擠進各級國字號球隊,不惜用錢鋪路。記者通過一名如今轉行做經紀人的球員了解到,不單是國家隊,各級國字號球隊都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如果不是實力出眾,一般水平的球員想進國家隊都需要花錢。該經紀人在談起自己曾經進入國字號球隊很短一段時間的經歷時表示:“當時我沒多少錢,所以進去也呆不住。”
至于國家隊,價碼更加不同,一般情況下是10萬負責進入國家隊集訓名單,很多邊源國腳的誕生正源于此。最近幾年當中,國家隊名單如走馬燈式地輪換,就是因為很多隊員非常“懂事兒”地走了關系。“某某(官員)真辦事兒,給錢就成。”某前國腳私下聊天時透露道。當然,也有一些邊緣國腳是因為不“懂事兒”,本來就是接受考驗,但沒有任何表示,自然會落個表現不好的結果。球員之所以會花錢買個國家隊名頭,在于他們可以得到相應的實惠,比如擁有一個國腳身份可以從俱樂部中拿到更多的工資。
教練、裁判都是搖錢樹
教練方面的情況大同小異,如果進入國字號球隊擔任教練,不但會擁有一個碩大的光環,還可以獲得相應的好處。如球員想進入國字號,作為教練,自然也可以像足協官員一樣分得一杯羹。
此外,裁判是受中國足協管理和控制的。作為管理者,足協自然有權安排裁判的級別和比賽場次。從一名普通的二級裁判到國際級裁判的上升之路異常艱難,除了你必須具備相應的能力以外,人際關系的好壞往往決定一個人的成敗。有很多裁判倒在了“國家級”這道坎兒上,究其原因并非是業務不精,而是“上邊沒人”。
俱樂部、球員、教練、裁判,是中國足協官員的四大外財道路。除此以外,還有諸如媒體為了采訪便利支付“采訪費”的情況。只是,與上述四種情況相比,基本可以忽略不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