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7日,湖南省郴州市永興縣樟樹鄉青山壁煤礦發生重大火藥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后,紀檢監察部門嚴查充當“保護傘”的官員。圖為當時在現場等待消息的家屬。陳建平/CFP
一起礦難背后有怎樣的利益格局,官商隱秘交易背后呈現何種貪腐生態?歲末年初,湖南省郴州市通報了51名官員違規入股、官煤勾結的違法犯罪案件,諸多個案讓人回味。
這些個案中,尤以2009年4月17日發生的郴州市永興縣樟樹鄉青山壁煤礦“4·17”重大火藥爆炸事故最為典型。郴州市紀委經過數月的調查發現,事故礦從表面上看似乎手續齊全,實則是因官煤勾結、權錢交易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礦上還專門設有巨額干股,用于打點“關鍵人物”。
調查發現,此事故涉案面驚人,幾乎囊括了全部負有監管職責的單位,涉案人員包括事故礦及縣鄉兩級政府、市縣煤炭管理部門、民爆物品供應及監管部門人員共5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1600余萬元。“涉案人員之多,范圍之廣,在湖南省查處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中絕無僅有?!?/p>
在涉案的50余人中,有5名處級干部,分別是郴州市煤炭局局長曾憲明、總工程師唐東紅、原總工程師何報生、永興縣分管安全生產和危爆物品管理的副縣長李華軍和公安局局長李明。曾憲明是此次挖出的“大魚”,這個郴州市煤炭行業的“掌門人”曾是煤礦最大的“保護傘”,被查出涉嫌貪腐金額900余萬元。在他身上,賭博型、干股分紅型、利用特定關系人等受賄方式均有體現。
“4·17”重大火藥爆炸事故,將畸形的官煤勾結生態展現得淋漓盡致,盤根錯節的貪腐格局和權錢互保的攻守同盟,直接導致多重監管部門失職和瀆職,細究當前礦難頻發形勢下的每起個案,可以發現這正是這些個案所面臨的共同的社會和制度環境。
私藏炸藥引發大爆炸
2009年4月17日,李友權在經過一個翠竹依依的小山丘時,突然聽到一聲巨響,仿佛晴空里響起了炸雷,大地都在顫抖。
這個郴州市永興縣樟樹鄉大嶺村的村民一哆嗦,急忙跳進了路邊的竹林,他的第一反應是“政府來炸礦了”,但等他清醒過來走出竹林時,離他幾百米遠的地方彌漫著滾滾灰塵。隨著煙塵散落,他才猛然驚覺:剛剛經過的一棟三層樓房已經憑空消失!
這就是震驚一時的“4·17”重大火藥爆炸事故。當日14時35分,大嶺村青山壁煤礦綜合樓因非法儲存的炸藥發生爆炸,造成20人死亡、6人受傷。一棟長24米、寬7.6米的三層綜合辦公樓被夷為平地。
李友權看到,現場到處是斷壁殘垣。爆炸的巨大威力,不但讓整棟樓瞬間消失,還造成了種種觸目驚心的景象:離事發地幾十米遠的數輛卡車、摩托車,被擰麻花一樣變得奇形怪狀。一輛鏟車,四輪癟癟地耷拉在地上,整個駕駛室被沖擊波掀走。
離爆炸點百余米的一棟房子,玻璃全被震碎,墻壁也被飛石擊得坑坑洼洼。爆炸現場,到處散落著破損的礦帽、桌椅、鞋子、衣物和小孩玩具。
異常慘烈的爆炸,讓趕來救援的人員在剛開始根本無法確定死亡人數,只能證實長期居住于此的18人身亡,后又通過DNA鑒定,確定死亡人數為20人——有附近村民帶著小孩來礦上玩,也被當場炸死。
事故原因后被定性為炸藥自燃。礦主違法將1.2噸炸藥和2000余枚雷管藏匿于綜合樓內。而17日溫度高達26攝氏度,在這棟三層辦公樓一樓東邊第二間靠南面的隱秘房間里,先是土制硝銨炸藥自燃發生自爆,幾秒鐘后就引燃了整個火藥庫,整棟房子因此灰飛煙滅。
調查組發現,這次巨大的爆炸,炸出了一條完全由利益催生的黑色鏈條。
青山壁礦井的前世今生
巨大的爆炸聲使事故的影響力超越了省界,國家煤監局和公安部紛紛派員介入調查,在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動下,青山壁礦井的前世今生和圍繞它的貪腐格局逐漸浮出水面。
樟樹鄉處于永興縣、耒陽市和安仁縣交界地帶,多山。青山壁礦井即四面環山,周圍青巒疊翠。礦井是獨眼井,距發生爆炸的綜合樓只有27米。事故發生時,該礦正在生產,井下已掘進800余米,礦主們的愿望一如井口貼著的對聯的橫幅:“招財進寶”。
這個礦井肇始于2003年4月。當時,樟樹鄉企業辦公室發布了大嶺煤礦的招投標公告,大嶺煤礦是樟樹鄉的合法礦。在招投標公告中,企業辦要求“競標者需改造一口井”,這口井就是后來的青山壁礦井。
當地農民曹傳運中標,曹也是大嶺煤礦的股東,但他并沒有錢新開井口,時任樟樹鄉企業辦公室主任的陳武義便找到當地農民鄧冠雄,讓他開掘新井。
2004年4月,鄧冠雄未經設計和呈報有關部門批準,即動工開掘青山壁礦井。兩個月后,陳武義與鄧冠雄簽訂《承包合同》,劃定資源范圍,約定承包期16年,自投產之日起每年向鄉企業辦上繳承包費10萬元。
現在看來,此過程有3處違法:違法批準開掘、違法發包、違法劃定開采范圍。
三重違法的礦井之所以仍能被開掘,一是與地方利益有關,二是開拓了個人財源。紀檢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陳武義從該礦獲得干股40萬元,樟樹鄉原黨委書記李林榮、原紀委書記王書群、原副鄉長戴興榮,則分別收受該礦所送賄賂30萬元現金、20萬元干股和10萬元干股。
2005年,陳武義的弟弟陳小平入股該礦,完成了更緊密的官煤勾結。
2008年6月,青山壁煤礦股東人數和股權構成出現重大調整,重新集資入股的1100萬元總股金中,陳小平占537萬元,他由此成為青山壁煤礦實際控制人。
此后,每當有上級部門來鄉檢查煤炭安全工作,陳武義都會事先通知陳小平,陳小平則通知礦里的主要管理人員停止生產,應付檢查。
礦井于2006年3月開始出煤,獲利頗豐。銷售數據顯示,2007年1月至8月,銷售收入564萬元。從2006年至事故發生前,該礦已數次分紅,每股得紅利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