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為應對冷空氣及雨雪天氣,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2009年至2010年居民采暖結束期由法定的3月15日延長至3月22日。延長期不再向居民增收取暖費,北京市政府將對供熱單位增加的燃料成本進行適當補貼。
這是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12日晚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發布的消息。
據了解,北京市2009年至2010年法定采暖期應于3月15日結束。但是,據北京市氣象部門預測,3月14日至15日,北京將有一次明顯的冷空氣及降雨雪過程。3月16日至21日,北京市日平均氣溫將低于5℃。為應對這次低溫天氣,確保北京市民不受凍,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2009年至2010年居民采暖期的供暖時間由3月15日延長至3月22日結束。
目前,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已部署各供熱單位以及煤炭、天然氣、燃油、電力、自來水等部門,全力做好供熱運行和能源供應保障工作。延長供暖后,不再向居民用戶另行收費。北京市有關部門將研究政策,對供熱單位增加的燃料成本進行適當補貼。
據北京市供熱辦主任郭圻維介紹,北京市法定采暖期是根據國家《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等技術標準以及30年氣象資料分析,以日平均氣溫5℃為標準確定的,連續多日日平均溫度等于或高于5℃,是北京市停止供暖的標準。所以,根據北京市供熱管理政府規章的規定,法定供暖期外,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氣象等實際情況調整采暖期時間。
來源:新華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