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今天,原商務部條約法律司正局級巡視員郭京毅涉嫌受賄案在二中院開審。
庭審現場
9時20分,郭京毅的2名律師來到法庭,他們準備了四五本材料。9時30分,一輛法院的車開進法院。身穿“27號”號服的郭京毅下車后沒有停留,進入暫看室。
9時50分,郭京毅被帶進法庭,他的家人沒有出現在法庭上。
“因為什么被拘留?”法官問。“貪污。不是,是受賄。”郭京毅說。法官敲響了法槌,審判正式開始。
法庭揭秘
今日開庭的地點在二中院第三法庭,這里是專門審理涉貪高官的地方,馬德、周良洛案都曾在此審理。
據悉,今日審理將進行一天。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中。
人物鏈接
郭京毅,1982年至1986年,就讀于北京大學法律系國際法專業,畢業后即到外經貿部條法司工作,曾在投資法律處工作多年,歷任副處長、處長、副司長等。
2008年8月,郭京毅被中紀委“雙規”。
人物關系
郭京毅與張玉棟是北京大學法律系的大學同窗;與鄧湛是關系密切的同事;郭京毅與劉偉不但關系密切,而且比鄰而居;劉陽本來是郭京毅的屬下,后來又到張玉棟的律所任職。
檢方指控四宗罪
指控一:受賄為國美電器公司并購鋪路
檢方認定:2004年至2007年間,郭京毅為國美電器公司在股權變更、反壟斷審查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分兩次給予的人民幣110萬元。
指控二:幫忙設立外資公司半價買別墅
檢方認定:屬于首創集團的一家公司欲設立外資公司,時任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條法司副司長的郭京毅受托促成此事。郭京毅從首創集團下屬的北京首創陽光房地產公司半價購買別墅,獲利123萬余元,劉偉獲利124萬余元。
指控三:共同受賄387萬助某公司逃避檢查
檢方認定:郭京毅與許滿剛收受巨額賄賂人民幣387萬余元,其中包括人民幣160萬、美元25萬、港幣22萬。
指控四:受賄78萬給律所介紹業務
檢方認定:張玉棟多年來以出錢給郭京毅買房、買車為名,分3次行賄郭京毅78萬余元。
案件回放
2008年8月13日,44歲的郭京毅被宣布“雙規”。北京思峰律所主任張玉棟以及律所原合伙人劉陽也被帶走,由此曝出了商務部第一大案。
此后,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原副司長鄧湛被捕,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副局長劉偉被刑拘,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司長許滿剛被紀檢部門帶走。隨著郭京毅案提起公訴,這起窩案浮出水面。
郭京毅成為商務部2003年設立以來,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此案中案值800多萬元。
來源:千龍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