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為提高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水平,福建省政府近日下發通知,決定從本月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據了解,2010年福建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由2007年的5個檔調整為4個檔,分別為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經過這次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最多的增加了220元,平潭、建甌、漳平等3個縣(市)從480元調到700元,調整幅度為45.8%。最少的也增加了120元,閩清等28個縣從480元調到600元。
此外,福建省同時還調整了全省各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來源:人民日報(余榮華)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