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相懷珠。(資料圖)
中國日報網消息:涉嫌受賄的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相懷珠,今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
據悉,這是黃光裕案中首名受審的官員。
上午9時,相懷珠被帶進了二中院第三法庭,這個法庭是專門用來審理"貪官"的專用法庭。
據了解,2009年1月,因牽涉經濟犯罪,中央紀委的辦案人員將原公安部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鄭少東,及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帶走。
隨后,兩人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賄被實施"雙規"審查。
調查表明,鄭少東、項懷珠兩人涉嫌在經濟案件中為犯罪嫌疑人充當"保護"角色。
人物鏈接
相懷珠,1964年6月生于山東沂蒙,早年一直在山東從警,2007年由山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隊長、副巡視員(副廳級)一職調任公安部。
在公安部,相懷珠的警號為000021,在經偵局為排名第三的副局長。
自2003年起,公安部經偵局同時又掛了另一個牌子--證券犯罪偵查局,相懷珠同時兼任證券犯罪偵查局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
來源:法制晚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