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3月19—21日,一次強沙塵暴天氣過程先后影響了我國21個省(區、市),沙塵一度蔓延到黃淮、江淮、江南北部等地,連臺灣島都受到了影響。內蒙古呼和浩特、吉蘭太等地出現了強沙塵暴,北京出現揚沙、浮塵。
這次強沙塵暴過程給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它形成的深層原因是什么?是否意味著沙塵天氣再度增多?中國氣象局組織氣象專家研究分析后認為,今年以來出現的沙塵天氣屬于正常的自然現象,氣象條件是其發生的主要原因。
研究表明,一般而言,沙塵天氣的形成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物質條件,即必須有一定規模沙(塵)物質儲備的地區,也就是熟知的“沙源地”,如沙漠、沙地、戈壁、干涸湖泊、大片裸露干燥疏松、無植被覆蓋的荒漠化土地等。二是氣象條件,主要表現為大氣具備強的熱力不穩定,產生邊界層大風,將沙塵吹起,由上升氣流將其輸送到較高的空中,再由中低空的急流將沙塵“運輸”到較遠的地區,由于沙塵自身的重量,傳輸過程中伴隨沉降,為沿途地區“制造”了沙塵天氣。
那么,今年產生沙塵天氣的物質條件如何呢?2009年沙塵天氣是近十年異常偏少的年份。與2009年相比,氣象衛星遙感監測顯示,今年2月,我國北方大部地區植被狀況與去年同期接近;今年3月上中旬,黃淮以北大部地區植被狀況與近年同期接近。而且,去年冬季以來,我國西部和北部地區降水偏多,大部地區土壤墑情好于去年同期,今年3月,沙漠源區地表含水量狀況因前期降雪等原因,比去年要好,不利于形成沙塵暴。2010年3月18日干土層與2009年同期對比結果表明,今年出現干土層的地區明顯少于去年。也就是說,今年起沙的物質條件遠不及去年同期,但出現的沙塵天氣卻比去年同期次數多、強度強,這說明,今年沙塵天氣發生的主要原因與“物質條件”關系不大,其主要原因只能是氣象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