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為了進一步增強上海教育創新活力、滿足社會對教育的多樣化需求,上海將加大力度促進民辦教育的發展。今天,上海市教委同時下發兩份通知,要求增加對本市民辦中小學及民辦高校的專項資金投入,并對民辦學校教師待遇、學生權利予以保障,明確需和公辦學校保持一致。
上海將增加對民辦學校專項資金投入
上海市教委今天下發《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做好上海市民辦高等教育政府扶持資金申請工作的通知》(滬教委民〔2010〕7號),要求增擴扶持民辦高等教育內涵發展的專項資金,用于加強民辦高校師資隊伍建設、改善民辦高校教育教學條件等。
同時,市教委還下發了《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扶持民辦中小學發展的通知》(滬教委民〔2010〕6號)要求加大對民辦中小學的扶持力度。《通知》再次明確了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用于扶持民辦中小學,且這筆資金將不斷增長。
此外,上海對各區縣也提出了加強扶持民辦中小學的要求,一是對符合條件且收費標準低于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生均經費撥款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校,按照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本定額給予補助;二是鼓勵區縣政府設立促進民辦中小學發展的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區域內符合條件的民辦中小學改善辦學條件和開展教育教學改革試點;三是將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和師資隊伍建設納入全區(縣)統籌規劃實施。
推進民辦高校落實法人財產權
法人財產權的落實是民辦高校保證辦學穩定、確保健康發展的前提條件。記者了解到,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和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促進上海民辦高校健康發展,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教委等7部門研究制訂的《上海市推進民辦高等學校落實法人財產權的實施辦法》,作為上海民辦高校落實法人財產權的指導性和規范性文件。
民辦學校地位、教師待遇、學生權利都獲保障
近年來,上海對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的教師一視同仁,鼓勵高校畢業生、公辦學校教師和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到民辦學校任教,允許公辦學校教職工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到民辦學校兼課或兼職。目前,民辦學校教師在職稱評定、表彰獎勵、資格認定、教學科研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有同等待遇。
目前,上海民辦學校學生在升學、轉學、考試,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助學金、交通優惠、醫療保險、戶籍遷移、先進評選等方面與公辦學校的學生享有同等權利;民辦學校畢業生與公辦學校畢業生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在招聘畢業生時,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一視同仁。近兩年來,上海免除了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書本費和雜費,對民辦高中實行“兩免一補”,并將以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的小學納入民辦教育管理,市級財政按1500元/人?年給予扶持資金補貼,區級財政給予相應配套。
此外,記者了解到,上海民辦學校的學歷、學位證書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效力;民辦學校招生與公辦學校享受同等批次,尤其是民辦高校在招生時與同類公辦高校同批次錄?。幻褶k學校在各類評獎評優中與公辦學校享有同等待遇。
來源:東方網 編輯:馬原 柏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