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4月1日至6月30日,為保護長江漁業資源,南京市將按照農業部和全省統一部署,對98公里長江岸線實施全線禁漁。記者昨從市農林局獲悉,為確保4月1日禁漁“一步到位”,從今天起全市漁政管理部門將提前展開“清江行動”,拆除沿江各種定置漁具,并督促全市漁民收網上岸。
4—6月,捕一只螺、蝦都違規
今年南京長江禁漁時間為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禁漁范圍是上游北岸與皖交界的烏江河口、南岸與皖交界的慈湖河口,下游北岸與揚州市儀征交界的小河口、南岸與鎮江市句容交界的土地溝,上下游全長98公里的長江水域及通江河口地帶。
在禁漁范圍和禁漁期內,除刀魚專項特許捕撈外,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包括捕螺、蜆、蝦等)以及其他形式的作業活動。
全市只發71張刀魚捕撈證
每年春初都是刀魚洄游季節,也是漁民下網捕撈的黃金季節。市漁政部門負責人介紹,今年刀魚特許捕撈期從3月15日到5月14日,與長江禁漁期有重合。為了保護刀魚資源,近幾年我市對刀魚捕撈實施了特許捕撈制度。在發證數量上,全市特許捕撈證也以每年15%的幅度遞減。今年,全市只核發71張刀魚特許捕撈證,比去年減少13張。
違規捕撈,將取消各種補貼
南京市長江沿線目前尚有職業漁民近700人。為保障禁漁期內漁民生活,今年禁漁期內,南京市城區漁民生活補貼標準將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60元,農村則從234元提到260元。在禁漁期內,對違規漁船、人員將取消柴油補貼、禁漁期漁民生活補貼。
漁政部門負責人提醒,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對達到立案標準的嚴重違法捕撈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嚴厲打擊電毒炸等違法捕撈行為”。
4—6月上市江鮮基本為“冒牌”
今年長江沿線禁漁,涉及長江流域上海、江蘇、安徽、湖北、云南等10個省市,涉及區域廣、禁漁時間長,將對江鮮上市構成全面、長時段的“擠壓”。
市漁政部門負責人說,在禁漁期內,不僅下水捕撈江鮮為違法、違規之舉,上市銷售江鮮同樣具有違法、違規的嫌疑。“每年禁漁的3個月里,不少商販和餐飲機構都打著‘正宗江鮮’的幌子,向消費者銷售江魚、江鮮,除極少量為非法偷捕所獲或此前存貨之外,絕大部分都是人工養殖的‘冒牌貨’。即使是特許捕撈上市的‘長江刀魚’,大部分其實是“海刀”、“湖刀”甚至“陳刀”,真正名實相符的只占很小一部分。因此,眾多食客不惜千金嘗江鮮,得到的往往只是一種心理上的滿足。”
來源:南京日報 編輯:馬原 柏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