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哈爾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實行錯時上下班工作制度的通知》,標志著此前備受市民關注的錯時上下班制度正式出臺。
據介紹,為有效緩解道路交通擁堵,努力為市民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市委、市政府決定于2010年4月1日至11月15日,在市區內實行錯時上下班工作制度。根據《通知》,哈爾濱市實行錯時上下班制的單位包括市區兩級事業單位、市區兩級行政服務(審批)窗口單位、中小學校、銀行等金融服務機構以及大型商場超市等。 (記者 季佳瑩 陳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