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王府井百貨的招牌仍在,但已是人去樓空冷冷清清。
中國日報網消息:從南寧王府井百貨宣布停業至今,已經過去了兩年。兩年來,南寧王府井百貨一直按時繳納每年1200萬元的場地租金,卻任這2.5萬平米的商場空放著。這一做法,讓很多人不解。王府井下一步有何計劃?是否還會重返南寧市場?
昨日(29日),王府井百貨一案在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北京王府井百貨(股份)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北京王府井)明確表示,公司看中南寧市場,欲改變現有的經營模式。但對于何時恢復營業,沒有給出答案。
租金按時繳納 商場丟空兩年
在南寧市新民七星路口華星時代廣場,醒目的“王府井百貨”招牌依然懸掛著。但往里瞧,貨架早已騰空,地板被灰塵覆蓋。看著黃金商鋪丟空,場地租賃方廣西桂建房地產公司(下稱桂建公司)董事長黃國培很心疼。
2003年4月8日,桂建公司與北京王府井簽訂了 《房屋租賃合同》,將華星時代廣場2.5萬平米的商業用房出租給北京王府井,租期為15年。2004年5月18日,南寧王府井百貨商場開門營業。之后,雙方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承租人變更為南寧王府井百貨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南寧王府井),北京王府井作為擔保方。
南寧王府井開業后,桂建公司滿懷期待。依照合同約定,前3年為市場培育期,從第4年開始,就要按商場銷售額的4.4%計算租金(如果由此計算出的租金少于1200萬元時,要按1200萬元支付租金)。這意味著,日后商場的生意越紅火,桂建公司能收到的租金就越多。
然而,讓桂建公司始料不及的是,就在商場開業的第4個年頭,南寧王府井突然于2008年2月27日宣布停業調整,并很快撤走商品,拆除貨架,遣散員工。兩年過去,南寧王府井一直沒有恢復營業,只是依然按照合約每年向桂建公司支付租金1200萬元。
租賃方告上法庭 索賠1100萬元
南寧王府井停業后,由此產生的債務,讓桂建公司喘不過氣來。黃國培說,華星時代廣場北區經營面積2.5萬平方米,其中近4000平方米已經出售給300余戶個體業主。當初,為了能讓王府井百貨統一使用場地,桂建公司返租這些個體業主的場地,簽約15年,月租101元/平方米。而按照王府井現在支付的租金計算,桂建公司回收的租金僅為40元/平米。這意味著,桂建公司每平米需要倒貼月租71元。而且,當初按銷售額提取租金的約定也落了空,變成了每年1200萬元的保底租金。
面對南寧王府井遙遙無期的整頓停業,桂建公司曾多次交涉但無果。2009年11月,桂建公司一紙訴狀,將南寧王府井、北京王府井告上了南寧市中級法院。
在桂建公司向法院遞交的訴請中,第一條就是要求南寧王府井繼續履行合同,開門營業。此外,要求南寧王府井賠償停業期間,桂建公司因履行返租協議所遭受的損失679萬余元;南寧王府井賠償停業期間桂建公司可得利益損失424萬余元;本案律師費10余萬元以及相關訴訟費用由南寧王府井承擔,北京王府井公司對上訴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停業是否違約 法院擇日宣判
昨日上午,該案在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北京王府井以及南寧王府井均派出律師應訴。原被告三方針對是否恢復營業,何時恢復營業,停業期間損失的計算方式,南寧王府井是否構成違約,南寧王府井是否應該承擔各項賠償費用,另外,北京王府井就是否需承擔連帶責任等進行答辯。其中,南寧王府井停業是否構成違約,成為三方主要爭論的焦點。
北京王府井、南寧王府井均堅稱自己未違反約定,請求法院駁回起訴。但北京王府井同時也表示,如果法院公正判決南寧王府井承擔責任,其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對于和解,桂建公司表示,該公司一直都希望能達成共識,但現在看,這個有點難。新民七星路口人流量很大,諸多商家都看重這一地方,與桂建公司進行接觸,但因為南寧王府井這一停業事件而中止。南寧王府井租賃的是華星時代廣場北區,而南區的不少鋪面也受到了影響。
最后,法院宣布擇日宣判。
庭審焦點:
南寧王府井停業是否等于違約?
桂建公司:南寧王府井停業長達2年,這一行為已經構成違約。當初簽訂合同的初衷是希望北京王府井用租賃物設立大型商業項目,在此開展經營活動。為此,雙方特別在合同中做了約定,“租賃物用于設立大型商業項目,承租方不得以管理輸出、特許加盟、整體轉租等方式經營”。而南寧王府井從宣布停業調整經營時至今,已經過去了兩年,已經完全違背了合同簽訂之初,用于經營的目的,其已構成違約。
另外,雙方在合同訂立租金時,采取了逐年遞增,并規定第四年以后年份,按不含稅銷售的4.4%計算(如果由此計算出的租金額少于1200萬元時,要按1200萬支付租金)。桂建公司表示,簽訂合同之初,是希望通過其項目公司經營額的不斷提高,從而實現租金的最大化,而并非是現在的區區1200萬元。現在,因為南寧王府井停業,這使得租金的給付沒有了計算依據,合同已經無法實現。
南寧王府井:簽訂合約后,他們一直嚴格履行租賃合同,按時繳納租金,而其中大部分租金均是從外部借款而來。南寧王府井項目停業調整是因為虧損所致,并不構成違約。
北京王府井:南寧王府井與桂建公司簽訂的是房屋租賃協議。雙方屬于承租方與租賃方的關系,而并非投資合作關系。投資合作關系雙方需要共擔風險,而在租賃關系中,承租者只需要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即可。南寧王府井按月繳納租金,已經履行了承租人的義務。其停業是為了拯救企業,沒有改變房屋的用途,故不存在違約。另外,在合同中,也沒有要求其必須營業。
南寧王府井為何一直丟空商場?
北京王府井:公司一直依合同履行交納租金。將商場丟空,并非是財大氣粗,而是因為連年虧損所致。
南寧王府井:從2004年至2008年營業期間,其一直處于連年虧損狀態,且虧損額度逐年遞增,累計金額達7174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繼續進行營業活動,勢必會破產。為挽救危局,并盡快扭轉經營虧損狀況,該公司決定停業調整,希望通過調整經營模式、改變經營方法等方面的努力,讓公司擺脫困境。
王府井是否會恢復營業?何時恢復?
北京王府井:公司看好南寧的市場,一旦條件成熟,就會恢復經營。對于恢復經營的成熟條件,除了需要資金支持外,還需要有好的商業伙伴等等。目前,公司已經任命總裁助理擔當這一項目的代理人,而這在其公司并沒有這一慣例。
目前,北京王府井已經在南寧市場開展了市場調查,并請裝修公司來對商場進行重新的規劃。北京王府井向法庭提交了相關設計方案。據了解,如果重新開業,路面、門前廣場都將重新修繕。
對恢復營業時間,公司將會在庭后請示再向法庭提交。
恢復營業后是以何種模式經營?
北京王府井:停業兩年時間,公司通過對南寧市場的調查認為,當初自營百貨的經營模式可能并不適合于南寧市場。故公司希望在經營業態上進行改變,從自營百貨改變為購物中心,并就此再與桂建公司協商。
目前,公司已經制定出了兩套方案,一套是自營百貨的經營模式,一套是購物中心的經營模式。
新經營模式能否得到認同?
2009年2月20日,北京王府井給桂建公司的一份函件中提到了購物中心的形式,“南寧王府井擬對租賃場地進行分組、轉租”,“承租方只按保底租金支付”。
對購物中心經營模式,桂建公司董事長黃國培說,這就類似于裕豐商場的經營方式。如果這樣經營,南寧王府井就成了“二道販子”,通過轉租獲利。而如此這來,桂建公司拿到手的租金僅有40元/平米。對這個地段來說,這樣的租價很低廉,桂建公司無法接受。另外,如果按照這一模式經營,那桂建公司自己就可以出租,這背離了當初希望引入王府井百貨的初衷。
黃國培認為,南寧王府井停業已經有兩年。停業之初,南寧王府井就已經將商場貨架拆走,并賤賣設施。對一家停業整頓的公司來說,這一做法無疑會增加再開業的成本。而對恢復營業的詳細時間,南寧王府井一直沒有提及,這是在回避,拖延時間。
王府井入邕事表
2003年4月8日,廣西桂建房地產公司與北京王府井百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將南寧華星時代廣場2.5萬平方米的商業用房出租給王府井經營百貨,租期為15年。
2004年5月18日,南寧王府井開門經營。
2008年2月27日,南寧王府井提出停業調整,撤走商品,拆除貨架,遣散員工。
2009年11月30日,桂建公司起訴王府井百貨違約一案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
2010年2月3日,“王府井案”首次開庭,桂建公司變更訴請,將南寧王府井列為被告。
3月9日,王府井案再次開庭,送達變更后的訴請
3月29日,王府井案正式開庭
來源:南寧晚報(記者 梁靜 宋延康) 編輯:寧波 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