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被公布的號碼中有男有女均否認
4月11日晚上,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分別給被公布的89個電話中20余人打了電話,除了無人接聽或關機的外,均對此事予以否認,并說這是捏造,其中還有一位女士聽到這種事更是表示非常氣憤,稱這完全是誣陷。
隨后,記者與合肥110取得聯系,對方一工作人員稱尚未接到有人報警,說這事應歸市公安局網監支隊負責。
接著,瀟湘晨報記者與合肥市公安局網監支隊取得了聯系,民警介紹說已獲悉此事,有群眾向他們反映過這個問題,一定會按章按程序辦事的。
最后,記者還注意到,合肥論壇上的帖文中,附帶的電話號碼已被刪除。而記者一直試圖與發帖人取得聯系,尚未果。
律師說法:帖文如不屬實,發帖人將涉嫌誹謗罪
針對此事,4月11日晚,瀟湘晨報記者還咨詢了長沙的王清律師,她介紹說,如果該帖非本人或非本人授權他人發布的,且經該帖當事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后,經查證帖中內容不屬實的,則發帖人涉嫌誹謗罪。
王清律師還列舉了相關法律條文,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p>
同時王清律師也強調說,誹謗罪,是告訴才處理,如果帖中的受害人自己不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發帖人法律責任的話,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不會主動立案偵查。
評論分析:翻版“閆德利事件”的沉重叩問!
4月11日晚,媒體資深評論員王石川對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此事屬于捏造,炮制合肥艾滋女事件的黑手必定會受到懲罰,不管出于何種原因,公然泄漏他人隱私、故意捏造虛假事實都是以身試法的危險舉動,在毀滅他人的同時也焚燒了自己,從而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是一個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互聯網為民眾言說提供了空前的話語平臺,但互聯網也成了一些不法之徒一逞私欲的道具,因為互聯網具有瞬間的即時傳播性,又具有極大的放大效應,哪怕是一件很無聊的小事,只要被關注和聚焦,就會滾雪球般地被放大。
而諸如閆德利事件、合肥艾滋女事件,因其具有性、謊言、艷照、賣淫、艾滋病等抓人眼球的元素,更容易引起網友關注,從而在短短時間內,傳遍全國各大論壇,對當事人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和傷害。
那么,如何要最大程度地減少類似事件發生,降低這些事件的危害程度?王石川說,這就要求網絡論壇的管理者嚴格承擔責任,對一些涉嫌侵犯他人權利的帖子,應多一些求證,而不能為了點擊率而盲目放行。
而圍觀的網友更應該多一些追問,不能一見到活色生香的帖子,就大呼過癮,從而盲目相信和傳播。事實上,一些人正是惡意利用網友的這種心理,從而達到自身目的。
王石川還強調說,最關鍵的是捍衛法律尊嚴和嚴守道德底線;當法律真正發揮了效力,對那些膽敢以身試法的人嚴懲不貸,這些人才不敢以炮制虛假帖子、侵犯他人權益為能事。
同時,網民也要強化自律意識,一個有敬畏感和責任感的網民,既不會炮制虛假帖子,也不會傳播虛假帖子。
來源:紅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