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近日,有犯罪嫌疑人自稱云南省公安廳經偵辦案人員,冒用云南省公安廳總機電話號碼(0871—3051311)打電話給重慶、南京、西安、合肥等地的部分群眾,謊稱受害群眾的身份證被犯罪嫌疑人盜用于非法洗錢活動,要求受害群眾將銀行存款轉到指定的帳戶上供“警方核查”,乘機將群眾的銀行資金盜取。目前,該案件正在偵辦過程中。
為此,云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鄭重提示:警方辦案時絕不可能以“電話通知”等方式要求群眾轉款,必須出示相應的證件和法律文書方可執行凍結、扣押等工作,請廣大人民群眾加強防范意識,遇有此類情況時切勿相信,并立即報警,以免上當受騙。
來源: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記者 李映青) 編輯:馬原 吳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