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4月27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5月1日起,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由現在860元上調至11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6.32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6元/小時。
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市、增城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960元/月,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5.52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2元/小時。
廣州(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市、增城市除外)企業離崗退養人員離崗退養費、待崗人員待崗生活費最低保障標準調整為880元/月。
根據廣東省3月公布的調整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廣州市作為省一類地區,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定為1030元/月。根據通知中關于“有條件的地區可在省確定的標準上適當上調標準”的精神,廣州市在該標準的基礎上進行了適當上調。
據悉,調整后的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在國內主要城市中僅次于上海市標準。上海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120元/月(不含職工個人應繳的社保費),職工實際到手數比調整后的廣州還高220元。杭州的標準則與廣州持平。深圳和北京也在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預計調整后的水平將超過廣州。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崔仁泉表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分配結構調整、拉動消費和擴大內需、促進“雙轉移”和產業結構優化,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吸引外來務工者。
“我局最近做的一個調查顯示,廣州市五成招不到工的企業都是因為工資水平低,因此適當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增強我市的就業吸引力,為我市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提供充足的勞動力資源。”
崔仁泉表示,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廣州絕大多數企業的生產經營不會產生不良影響。“從我市勞動力市場薪酬情況來看,絕大多數企業招聘企業員工的起碼薪酬都在這一水平之上。” 但是,他表示,不可否認,部分低技術含量、低附加值及低效益的企業會因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人工成本的增加而影響其生產經營,但通過提高最低工資,也可以利用工資這一經濟杠桿促使他們加快轉變生產經營模式,提高產品附加值及生產經營效益,發揮倒逼機制作用。
來源:廣東站(記者李文芳)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