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環境保護廳宣布,我省11個市今年將全部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建設項目,特別是對哈龍1211、哈龍1301、CFC-11、CFC-113、HCF-22、CTC和甲基溴某消耗物質要求全部淘汰。我省自2008年啟動這項工作以來,目前ODS淘汰工作做的較好的是忻州市和呂梁市。
為保護臭氧層,保衛地球家園,國際社會相繼采取了一系列行動和措施,早在1985年和1987年就先后簽署了《關于保護臭氧層和維也納公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省今年是淘汰ODS項目的最后一年。4月23日,在省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能力建設項目座談會上,全省11個市和省各有關廳局的負責人就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建設項目進行了交流和探討。按照會議要求,下一步要集中力量在11個市全面實行無臭氧層物質項目,在具體實施中,有關安排部署要重視與新技術運用相結合,增加獎勵投入,并探討建立消耗臭氧層物質長效管理機制。 (楊吉元)
來源:山西日報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