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發現違紀從退休金中扣除
《辦法》規定了相關的懲罰措施,即按照處分的程度扣除已存公積金:受黨內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的,扣除已存公積金的50%;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的,扣除70%;受黨內撤職或行政降級處分的,扣除80%;受黨內留黨察看或行政撤職處分的,扣除90%;受開除黨籍或行政開除處分的,扣除100%。
另外,《辦法》還明確規定,公務員退休時,可申領全額廉政公積金,但以后如因原工作期間違反廉潔從政規定受處分的,應由作處分決定的機構通知工資管理部門按規定從其退休工資中分期扣除。
“廉政公積金不是福利待遇”
“《辦法》采取自愿原則,如果覺得經濟困難或沒必要的公務員,可以不參與。我們主要針對有行使行政管理權的公務員,所以要求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應當參加。”江門市紀委黨廉室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江門有4600多名公務員符合條件,通過動員,預計99%的人都會參與。
“但要明確的是,廉政公積金不是福利待遇。”其坦言,《辦法》會引起熱議,會有些人把它當成一種待遇認為公務員增加福利、漲工資了。“其實它與福利待遇、住房公積金、高薪養廉 是有本質區別的。它從教育、監督、防腐倡廉角度出發,是一種制度創新,而且這是有風險的”,“你說 加薪 ,實際上現在這筆錢存進去了,用不了也提不出來,5年間要有什么問題被扣掉,而且自己存進去的部分也扣掉。”
據透露,目前這一制度暫時不會推廣到四市三區。因為“各市區要實行這一制度的話,必須由當地財政負責,不具備一定財力很難開展”。而這一次,“江門在市直單位推廣是經過多年的準備和研究,預計每年財政為此撥款近2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