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韶關市區步行街占道經營、機動車任意穿行、噪聲擾民等現象,從7月1日起,韶關多個部門集中開展整治步行街不文明現象。
回放:市委副書記暗訪拍下亂象
6月30日,韶關市委副書記林耀明帶隊暗訪步行街,拍攝了步行街種種亂象,并召開會議責成相關部門在9月底前集中整治步行街,國慶前達到根本好轉。7月1日晚,林耀明再次對市區步行街進行實地暗訪后,對湞江區以及市直有關部門領導提出殷切希望:“要鞏固現有的整治成果,繼續加大整治力度,讓步行街還本來面目,使其成為市民休閑購物的好地方,外地游客觀光旅游的好去處,并且成為韶關對外的一張名片。”
處罰:違法行為曝光新聞媒體
筆者了解到,為整治機動車在風度路步行街穿行,尤其是公務用車、特種車輛不按規定行駛和隨意停放,造成交通秩序混亂的狀況,韶關市交警部門加大對違法違規車輛的管理處罰力度。據交警部門介紹,對于違法違規的公務車輛和特種車輛,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由公安機關將其違法行為抄告市創文辦和所在單位進行教育處理,并在新聞媒體進行曝光。當天交警在步行街查處的違章車輛號碼為粵F63460、粵FY1523、粵F12735、粵FN5118、粵FD161警。
道歉:“個別人還存在特權意識”
其中,車牌號為粵F12735的屬湞江區政府車隊、粵FD161(警)屬市勞教所、粵FY1523屬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這三個單位在接受筆者采訪時,他們對車輛在步行街違規行駛向廣大市民道歉,并表示,要加強管理,確保不再有類似事情的發生。
湞江區政府辦公室主任邱斌表示,作為政府公務車輛,應該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出現這樣違規行車行為很不應該,他們對當事司機進行了教育,暫不安排他行車,并讓其作了檢討,還將以此為例,對車隊司機們進行教育。
韶關市勞教所負責人認為粵FD161(警)這輛警車不僅擾亂步行街的秩序,而且損害了人民警察司法機關的形象,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下一步,勞教所將責令當事民警作出深刻的檢查,在全所通報批評,按民警職工量化考核規定扣5分,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主要領導向上級作檢討,并將在全所開展教育整頓活動,杜絕類似違規事件的發生。市勞教所還就此事向市民表示深深的道歉。
韶關市城管局綜合執法局工作車粵FY1523違規進入步行街,局長于永杰向市民道歉說:“這個事件的發生,暴露了我們局在人員管理和車輛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同時,也說明我們局個別人還存在著開車進入步行街的特權意識。下屬單位出現的問題,作為局長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里,我代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向市民作個檢討。下一步我們對這一事件在全局范圍內作通報批評,當事人要作深刻的檢討,視檢討情況,我們再作進一步處理”。
除了整頓車輛以外,韶關市環保局也制定了方案,監測噪音污染。韶關市環保局副局長魏寧說:“我們現在已經安排了環境監察局和環境監測站立刻組織對步行街重點商鋪,進行噪聲監測,按照噪聲污染防治法,高音喇叭是不準使用的,我們現在主要是對它進行監測,把數據掌握以后,跟有關部門把這些事情處理好”。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