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馬鞍山市200余家藥品零售企業全部設立了基本藥物專柜。
基本藥物專柜內存放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和安徽省補充的藥品,并有“基本藥物專柜”字樣的明顯標識,專柜內藥品必須按照《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分柜或分層擺放,其藥品價格不得高于國家和安徽省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
馬鞍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把設立基本藥物專柜作為新開辦零售藥店和GSP認證的必要條件之一,納入日常監督檢查范圍,同時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基本藥物的質量。
來源:中國日報安徽記者站(通訊員 胡蓓)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