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中國民間手機掃黃第一人”之稱的中科院博士李強再次和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簡稱北京移動)在法庭上展開交鋒。李強去年狀告北京移動亂收手機上網流量費并傳播色情網站,索賠誤時費、精神損失費各1元,并要求雙倍返還多收流量費。昨天此案第二次開庭,李強追加請求20萬賠償金。
去年9月1日,李強一紙訴狀將北京移動告上法庭,昨天為本案第二次開庭。李強稱,他的兩個手機號碼都是動感地帶預付費用戶,去年4月7日以來,他發現北京移動在收取GPRS上網費用時,多次出現計時錯誤、重復計時、重復計算流量的情況。
李強向法庭提交的北京移動提供的GPRS流量記錄顯示,他的一部手機從去年3月19日21:43至3月30日0:16被重復計費5次,且在同一時期,連續有7次被錯誤計費,每次被多收1分錢。
北京移動:同時發起不同程序
焦點一:重復計費5次
對于5條重復計費,北京移動在提供給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的反饋中稱:“經網管中心查詢,客戶話單正常。由于客戶在相同時間內可以發起不同的(程序)應用,根據不同的應用,會在不同的GDR上同時產生流量,就會分別產生話單,故話單會顯示為2條。”昨天,北京移動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確認這一點,并舉例“有的手機在上網時可撥打電話”。
李強對此解釋并不認可,要求當庭演示,以證明同一部手機不可能同時產生多個流量,但是此要求遭到北京移動代理人拒絕,法庭也表示李強可在庭外要求北京移動測試,形成證據后再提交法庭。
北京移動:觀看手機電視產生
焦點二:7次錯誤計費
北京移動稱,李強的話費并未被錯誤收取,7條收費均是他在去年3月份時使用手機上網觀看手機電視產生的。去年3月31日之前,北京移動按照每兆1分錢收取流量費,此后手機電視不收取流量費。
李強說去年4月份之后手機一直被收流量費,他沒法從詳單上看出自己使用“免費項目”時是否被收費。
對此,法官詢問北京移動代理人如何區分詳單上哪些流量是免費的,哪些流量是需要付費的,北京移動代理人及技術人員代表稱用戶在話費詳單上是看不出來的,“應該有”原始話費單據可查,但是即使查到了也全是技術數據,“一般人看不懂”。
來源:人民網-《京華時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