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華元 資料圖
作為1949年以來首位落馬的省級紀委書記,王華元7月14日在山東省棗莊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他面臨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兩項指控,涉案金額分別為771萬元和895萬元。王華元曾先后主持廣東和浙江兩省紀檢工作。其十余年反腐成績,一朝傾覆。
據了解,位列行賄人名單的“公海賭王”連卓釗,是引致王華元落馬的重要人物。
本專題據《新民晚報》
檢方指控:1998年至2009年3月間,王華元利用擔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兼省紀委書記,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71萬余元,已構成受賄罪。另外,王華元還對共計折合人民幣895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涉案事實多不屬“直接交易”
有數十名群眾、有關媒體記者及王華元的親屬旁聽了案件庭審。記者了解到,王華元涉案行為主要發生在他任職廣東期間,涉嫌受賄財物來自五位商界人士,除被稱為“賭王”的連卓釗,還有廣東商人張偉明、黃光苗、蘇壯強、陳忠良。而來源不明的財產,指向現金、存款、房產和股票、基金等資產,以及包括名酒在內的實物。
王對其收錢的事實指控均予以承認,但對為行賄者“謀利”持不同看法。據旁聽者介紹,其涉案事實多數不屬于直接的“錢權交易”,主要為利用本人的地位和人脈資源,為他人介紹商機,或介紹認識權勢人物,亦存在為商人“批條子”等行為,但所涉事項不在其職權管轄領域。
家庭財務由妻子打理
記者獲悉,王華元家庭財務主要由其妻子打理,其涉嫌受賄的財物,相當多數也由其妻子出面收取,部分款項王華元本人事先未必知情。盡管王妻沒有被同案起訴,但目前仍處于被羈押狀態。其女兒旁聽了庭審。
上述指控恰似對紀檢監察部門調查結果的回應。此前有關黨內通報稱:王華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企業經營、承接工程、干部調整和違紀案件查處提供便利。紀檢監察部門另外認為王華元縱容家屬收受財物,他本人多次參加境外賭博,且“道德敗壞、生活糜爛”。
以人情關系設套
“賭王”搭上禁賭王華元
此外,記者調查得知,海王星號公海賭船投資人之一的“賭王”連卓釗,是引致王華元落馬的重要人物。據悉,連卓釗又名連釗,活躍于粵港澳三地,行走于黑白兩道之間。他因早年協助廣東警方摧毀張子強犯罪集團而獲內地扶持,后來成為香港海王集團(國際)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原國美董事局主席黃光裕為其座上常客,連后來因幫助黃光裕非法兌換外幣被警方控制。
知情人士介紹說,連卓釗和王華元曾有財務來往。王華元出于落葉歸根之意,在老家安徽宣城附近興建別墅。連聞訊后,通過中間人送上35萬現金。王當時未拒絕,但在別墅竣工前后,王華元妻子出面歸還了這筆款項。
連卓釗在高級官員中尋求和編織關系網的謀略由此可見一斑。據不愿具名的廣東官員介紹,主管禁賭的王華元和“賭王”連卓釗關系微妙。一方面,王華元鮮有涉足澳門賭場,其境外賭博行為主要發生在加拿大等地;另一方面,他亦落入人情關系俗套,對連卓釗暗渡陳倉、跨境接送賭客的行為網開一面。
據了解,原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劉友君是王華元與連卓釗之間的橋梁人物。雙方信息多由劉友君代為轉達。廣東省紀委于2009年5月對劉友君立案調查,該案已進入訴訟階段,但尚未披露案件細節。
來源:新民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