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于7月22日晨對外發布消息稱,經過警方8個小時全力偵查,已于7月21日24時快速破獲“7·21”機場高速公路大巴放火案,并將犯罪嫌疑人諶海濤抓獲歸案。
7月21日下年16時許,一輛牌號為湘A17281的機場大巴由東往西行至長沙機場高速公路6公里處時突然起火,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11人輕傷或輕微傷。接到報警后,湖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機場公安局,長沙市公安局、長沙縣公安局的刑偵、治安、交警、消防、派出所等有關警種的警力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全力搶救傷者、全面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工作。
經過聯合專案組的調查訪問和全力偵查,警方確定了該案是一起人為放火案,并于7月21日24時許在長沙市某醫院將犯罪嫌疑人諶海濤抓獲歸案。
經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諶海濤,男,36歲,湖南益陽赫山區人。7月21日下午,諶從益陽來到長沙,并從長沙市區乘坐機場大巴來到黃花機場,后于15時46分登上機場開往市區方向的“湘A17281”機場大巴。當“湘A1728l”大巴行至機場高速由東往西6公里處時,諶點燃隨身攜帶的裝有助燃物的帆布包,導致車輛起火,2人死亡,3人重傷,11人輕傷或輕微傷,諶因被火燒傷,也被送往醫院救治。
來源:紅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