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晨光(資料圖)
關于免去宋晨光的政協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的決定
(2010年7月28日政協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共中央(中委[2010]166號)和中共江西省委(贛委[2010]118號)通知精神,以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有關規定,政協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免去宋晨光的政協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提請政協江西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備案確認。
來源:江西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