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跟蹤審計結(jié)果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公告)
2010年4月中旬以來,審計署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組織對民政部等3個中央部門、15個社會組織、31個?。ㄗ灾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籌集、撥付、使用和管理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以下簡稱救災款物)等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并于5月31日公告了階段性審計結(jié)果。目前,玉樹地震抗震救災款物跟蹤審計任務基本完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和中央紀委、中央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jiān)督檢查領導小組《關于認真做好青海玉樹抗震救災監(jiān)督檢查工作的通知》(中紀發(fā)〔2010〕21號)等要求,現(xiàn)將截至7月9日的救災款物審計結(jié)果公告如下:
一、救災款物收入、支出和結(jié)存總體情況
(一)中央及青海省財政安排救災資金情況。
截至7月9日,中央及青海省財政共安排抗震救災資金73.02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抗震救災資金56.87億元,青海省財政安排抗震救災資金16.15億元。已用于搶險救災、災民過渡安置、公路等基礎設施應急搶修、疫病防控等方面支出23.90億元。尚結(jié)存49.12億元。
(二)社會捐贈救災款物情況。
截至7月9日,全國共接收捐贈款物106.57億元(資金98.11億元,物資折款8.46億元),其中:境內(nèi)捐贈102.85億元,港澳臺地區(qū)捐贈2.73億元,國際組織和海外華僑等國外捐贈0.99億元。已支出8.14億元用于應急搶險。全國尚結(jié)存98.43億元,將按災后恢復重建規(guī)劃和捐贈者意愿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