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稅為薪,為企業減壓解困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指出,從絕對數看,近些年來中國居民收入增長還是明顯的,但從相對數看,在社會財富這塊蛋糕的切分中,居民收入所分得的份額是減少的。目前,工資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渠道,它在生產要素中的分配比例偏低,僅占企業運營成本的10%左右,遠低于發達國家的50%。因此,增加勞動者的勞動收入是合情合理的。
針對漲薪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壓力,財政科學研究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認為,財政稅收政策在這方面應發揮積極作用,為企業減輕稅負、緩解壓力。比如,分類提高并明確可稅前計入成本的月工資標準,對中小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應大幅提高這一標準;對于企業提高低收入員工工資,實行減稅獎勵;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企業實行員工社保的財政補貼等。他還建議,居民收入增長及收入分配改革的具體量化標準應納入政績考核體系,并用政策與法律的手段加以保證,防止收入分配改革半途而廢。
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院長白重恩認為,單靠給職工漲工資,難以改變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反而可能減慢就業的增加速度,并拉大就業人群與失業人群之間的收入差距。從宏觀角度看,大力發展服務業有利于增加勞動收入。但與西方一些發達國家相比,中國服務業的稅收是最高的。現在服務業繳納的營業稅中有很多是重復征收的,企業稅負很重。國家應當出臺扶持政策,減輕服務業稅收負擔,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同時,出臺更多的優惠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通過充分就業進一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個國民收入的比重。
提高保障水平,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
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是收入分配改革一個行之有效的做法。
白重恩說,目前各地城鎮職工的社保繳費雖然沒有統一的標準,但企業和職工各負擔多少有一個大致的比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加上住房公積金,大約占了個人工資收入的40%。也就是說,勞動者報酬中相當一部分都繳到社保那兒去了,除了住房公積金買房的時候可以花,其他部分都變成了無法支配的收入。政府應當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降低企業和職工繳納比例,企業省下來的錢就可用于給職工漲工資,職工省下來的錢就變成了可支配收入。雙管齊下,勞動者收入提高的幅度就會比較明顯。
也有人擔心,政府增加對社保投入,錢從哪里來?如果靠增加稅收來解決,那樣豈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企業和居民的負擔并未減輕?對此,白重恩建議,政府對社保增加的這塊投入,應當通過增加國有企業分紅來補充。國有企業特別是壟斷行業的國有企業,所獲得的高額利潤不應完全歸企業支配,而應當上繳國家作為財政收入的一部分,這部分收入可用來作為政府對社保的投入。這樣,既可以有效解決社保資金的缺口,又可以控制企業投資規模,有利于資本收益與勞動收入的合理分配。
賈康表示,國有企業向政府分紅是國際上一種普通做法。近年來,我國國有企業整體經營狀況進一步改善,國有企業的利潤總額規模大、增速快,已經具備了向政府分紅的能力。目前,國有企業收益上繳比例偏低,涉及企業范圍也偏窄,財政部表示將完善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政策,適當提高國有資本收益的收取比例。比例提高后,如果上繳的收益納入公共財政并用于社會公共福利性支出,將為社會保障水平較大幅度提高提供有力支撐。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