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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作為司法改革的重要內(nèi)容,刑法的修改從去年開始進入密集調(diào)研期,今年初形成初步意見,在進一步討論敲定后,有消息稱,修改草案可能在8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
從1979年制定新中國第一部《刑法》以來,《刑法》一直是在不斷的修改過程當中。1980年刑法開始實施,1981年有了第一個修改性的法律文件,1996年《刑法》制定17年之后已經(jīng)有對《刑法》的修改補充決定或者是補充規(guī)定24個,1997年《刑法》經(jīng)過全面的修訂形成了1997年的刑法典。可以說從刑法制定之后,就隨著經(jīng)濟社會的不斷發(fā)展而變化,不斷的修正和修改。
第八次刑法大修的重點有兩個,一個是“少殺”,也就是削減死刑的罪名,控制死刑的適用。第二就是“長關(guān)”,就是嚴格限制減刑和假釋的適用,以及死緩和無期徒刑實際服刑過短的問題。這將是1979年以來第一部刑法頒布之后,中國立法機關(guān)第一次削減死刑的罪名,這也意味著中國在繼2007年死刑復(fù)核權(quán)歸最高人民法院以后,在控制死刑方面又一次實質(zhì)性的進步。
目前中國有68種罪是可以被判處死刑,中國也是世界上擁有死刑罪名最多的國家之一,但是有很多的罪名到目前為止沒有被適用過死刑,只是被寫在刑法條文里面。有學(xué)者曾經(jīng)考證過,實際最常用死刑的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和毒品犯罪,使用頻率高的主要是暴力犯罪,除此之外的44種非暴力犯罪雖然被寫在了刑法條文里,但是很少用。限制使用死刑進行刑法的修改,也是學(xué)界專家們多年的呼聲。
來源:重慶晨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