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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的管理體制就是使用單位“自建、自管、自用”,由于投資主體責任不清,常常產生項目“超標準、超規模、超投資”現象,虧空則由政府埋單,監督不到位,容易滋生腐敗,“大樓建起來,干部倒下去”。
為治理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2006年以來,廣東推行代建制,并在全國成立了首個專業的管理機構——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有效隔離了代建管理機構和使用單位的公務人員與設計、施工等單位的直接利益關聯。
螺旋流動的造型,藍白色輕捷的身影,33個形狀不同的切體組合成流暢的曲線,這就是新建的亞運會游泳跳水比賽場館。而比鄰的網球場,如兩個碩大的“飛碟”齊飛。這兩個新落成的場館,不僅因設計施工成為廣州亞運會的標志性建筑,而且因規范廉潔成為廣東實施代建制的典型成果。
目前,廣東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中有18個市已開展和實施了代建制或相關試點工作,有14個市成立了代建管理機構。
“三超”困擾政府項目
按照有關政策,非經營性項目的建設,由政府負責投資。此類項目,有業內人所皆知的“辦事怪圈”:要么“以大報小”,實際需要1億元多的投資項目,可能只提出估算投資7000多萬元的需求,留下的缺口待立項批準后,在項目竣工結算時再向政府申請調整投資安排;要么“以小報大”,實際需要7000萬元的投資項目,為提高建設標準,立項投資提出要安排9000萬元,“頭戴三尺帽”,留著審批時防備“砍一刀”。
廣東就曾有過這樣的例子。某著名醫院,當年建設辦公醫療大樓時,立項金額總額兩億多,但到結算時,耗資整整翻了一倍。某單位建設演藝中心,用政府撥付的資金建起職工宿舍,而項目耗時10年都沒有建好。最近,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對某圖書館建設項目進行專項稽查,發現該項目投資額已超出批準概算約6000萬元,工程款已難以為繼。
之所以出現這些情況,原因在于建設單位的一個觀念:“政府批的錢就要花,錢不夠政府肯定會填窟窿”。
由于工程建設是“單位行為”,問責個人很難。樓建起來后,往往欠施工方高額債務。這時政府面臨兩難。給錢,項目嚴重超標,而問責又找不到人;不給錢,又造成拖欠工程款。
單位自建,另一個問題是“外行搞建設”。黨政機關建辦公樓,就找一個領導,再從辦公室抽幾個干部組成基建班子;醫院要建病房,就抽調一個副院長和幾個醫生;學校要建樓,就抽一個校長和幾個老師……這些被臨時拉來搞基建的,不懂建設,更不知道這行里的“貓兒膩”。
據了解,廣東某大學在建設廣播設施的過程中,原本只需要4個信號收發器的系統硬是被一家廣告公司設計了80多個收發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