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片:7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全國教育工作會議。 新華社記者龐興雷攝
制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是黨中央、國務院著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建設全局作出的戰略決策,是對我國未來十年教育事業發展進行全面謀劃和前瞻性部署。中央的主要考慮是:第一,教育發展要面向未來。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是千秋大業,關系國家民族長遠發展、關系人的全面發展,必須整體考慮、精心設計。既要立足當前解決突出問題、滿足現實需要,又要著眼未來、明確長遠目標和任務;既要培養能夠滿足我國當前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又要造就更多引領經濟社會未來發展的杰出人才。教育改革發展必須面向未來,超前部署,才能保證我們的事業后繼有人、興旺發達。第二,教育發展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需求和全面提高國民素質的要求。一個國家的發展和強盛,從根本上取決于國民素質;國民素質的提高,關鍵靠教育。我國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實現現代化,必須把經濟發展真正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必須實現社會的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這都對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時,就世界范圍來看,科技和人才越來越成為國家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各國都在積極研究制定教育、科技、人才發展戰略,我國的教育發展也必須走在前面。第三,教育發展要順應人民群眾對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隨著社會不斷發展進步,廣大人民群眾對通過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質、改變命運的愿望更加強烈。經過多年努力,我國教育基本解決了有學上的問題,但上好學的問題依然突出,這對教育公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多、更好、更公平接受教育的機會,是政府的職責。我們一定要解決好教育領域人民群眾最關心的突出問題,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第四,教育發展要進一步深化改革。教育發展不是簡單的數量擴張,而必須以提高質量為前提。要實現教育的科學發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創新。這就要求我們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敢于沖破傳統觀念和體制機制的束縛,在人才培養、考試招生、辦學方式、管理體制等方面進行大膽創新。允許和鼓勵各地進行探索和試驗。通過改革創新使教育發展更加符合時代發展的潮流,更加符合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對人才的需要,更加符合廣大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殷切期望。
基于上述考慮,《綱要》確定了“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教育工作方針,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的戰略目標,并對未來十年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主要任務和重大政策措施做出了明確部署。《綱要》特別提出到2012年要實現教育財政性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4%的目標,這表明了黨和政府推動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堅定決心。《綱要》制定歷時近兩年,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專家學者建言獻策,是科學民主決策的產物,是廣大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結果。《綱要》規劃了未來十年我國教育改革發展的藍圖,是符合我國國情、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的綱領,必將對教育改革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