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我開車來到東四環中路18號的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院內的北京海關辦事,剛一進院內的露天停車場,門口的保安就告訴我,這里停車有新規定,即不論停車時間的長短,一律收費50元,并說該規定是從今年7月19日開始實行的。
我在北京海關辦完事后,問海關的工作人員,為什么這里的停車費這樣高?他們也顯得很無奈,因為北京海關只是借用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院子里其中的一棟辦公樓辦公,停車費的多少與北京海關無關。海關的工作人員還告訴我,這個收費規定是海龍公司自行制定的,并沒有經過市發改委的審批。很多開車來北京海關辦事的人雖然對這么高的停車費不滿,但因為不愿意找麻煩,大多數人繳了停車費就走了,也沒人去相關部門舉報或投訴。
我原本也不想太較真,決定按照所謂的“規定”繳費,但是,我的繳費過程更令人抓狂。當天下午的氣溫高達39攝氏度,我被告知,先要去大院北側的平房110室索要繳費證明,然后讓我頂著烈日斜穿大院去東邊的辦公樓繳費并領取發票。繳費拿到發票后,我需要再去平房110室索取出門條,之后開著自己的車去大門口保安處交出門條,抬桿放行。
更令我不解和氣憤的是,我停車不到1小時,收費高達50元,而給我開的發票收款單位是“北京物美海之龍商業有限公司”,收費項目竟然是“勞務費”,既沒有市財政部門統一審核的收費章,也不是停車收費的正規發票。海龍公司如此停車收費,太不靠譜!
來源:北京日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