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廳局級高官,未追繳贓款也可獲獎勵
對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但沒有追繳到贓款贓物的,可以酌情給舉報人3000元以下的獎勵。
具有以下情況的,可以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進行獎勵:被查處三人以上,或者被查處罪犯中有廳、局級及以上干部;被查處罪犯中有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查處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獎金發放方式、地點由舉報人指定
“舉報人最關心的莫過于身份的保密?!笔袡z察院一分院舉報中心負責人說,《辦法》規定,舉報人可自己指定地點或在其認為方便的地方領取獎金。
同時,檢察機關在查證、宣傳、獎勵過程中,未經舉報人書面同意,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基本情況。除經舉報人同意外,獎勵均應采取秘密的方式。舉報獎勵卷宗材料應當定密歸檔,未經舉報中心負責人同意,不得借閱。
同案犯不能作為獎勵對象
雖然提供了有效線索,但與案件有牽連,能否得到獎勵?《辦法》明確,舉報人與舉報事項應無牽連,即指同案犯不能作為獎勵對象。
來源:重慶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