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院!今天我拿到了自己的工錢
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執行員們說這是家常便飯了
近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聯合表彰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云南紅河中院榮獲“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稱號。
此次共有100家單位被表彰為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先進集體,有100人被表彰為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先進個人。云南省共有4家單位受表彰,分別是:省民政廳、曲靖市委政法委、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
2008年12月以來,云南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關于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各項要求和工作部署,努力開展執行積案清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執行積案清理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全面完成,社會反映強烈的“執行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和克服,良性循環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整個“清積”活動中,在制定“五定一包”(定承辦人、定督辦領導、定執行措施、定執行結案期限、定目標責任、包案到領導和個人)責任制的同時,通過采取提級執行、指定執行、交叉執行、審計執行、懸賞執行、協助執行、協調執行、以物抵債、查封、扣押、提取收入、提取存款、拍賣、變賣被執行人財產等執行措施,紅河州共執結積案12501件,執結率100%,執行到位款項1.2億余元。其中,執結有財產案件1875件,執行到位款項3294萬元,執結無財產案件10626件,執行到位款項8754萬元。
在具體工作中,紅河州委高度重視,認識到位,責任落實,保障有力。切實加強領導,上下聯動,整合社會力量,協調積案清理。此外,州委進行立項督查,納入綜治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初步建立政府主導、法院推動、相關部門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的涉訴特殊困難群體執行救助機制,規定州財政每年安排20萬元,內地7個縣市每年不少于15萬元,邊疆6個縣每年不少于10萬元,用于涉訴特困人員的救助;將執行調解納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以獎代補”政策。對通過調解的執行案件,憑生效裁判法律文書、調解記錄,經人民法院出具證明后記入獎勵范疇,由各縣(市)按各自基層調解工作“以獎代補”政策予以適當獎勵;建立和推行執行案件多元化解決機制,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攻堅克難并推行執行和解;對重大執行案件實行風險評估制,積極妥善清理積案。
在今后一段時期,紅河州兩級人民法院將緊緊圍繞以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為重點,在強化執行工作,提高執行水平上下功夫,推進司法拍賣工作的公開化、規范化,建立規避執行的制約機制、執行快速反應機制,并針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問題,與有關方面配合,加強對失信者融資、經營、高消費等活動的限制,加大對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的懲治力度。深入開展委托執行案件專項清理活動,切實解決委托執行不力和案件積壓問題,創建“無執行積案法院”活動,切實解決執行積案“清了又積、積了再清”的問題,在全社會的關心、支持、幫助下,使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
來源: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 通訊員 鐘旭岳萬清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