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份,辦案人員發現珠海海友的胡佳勇和公司涉案人員開始出入境并開始乘坐國內航班。根據胡佳勇的出入境信息,稽查人員開始對他實施監控。
要逮捕胡佳勇,就必須找到負責為他通關的逄志杰,從而掌握二人涉嫌走私的證據,不過已經消失了很久的逄志杰,這時還沒有顯示出任何活動跡象。因為逄志杰常年做稀土生意,對稀土走私鏈條、各種走私手法和逃避監管的方法都非常精通,而他自己從來沒有注冊公司,而是掛靠在別人的公司開展業務,要找到他非常困難。
一個月后,辦案人員忽然在互聯網上的一封感謝信里看到了逄志杰的名字,原來逄志杰由于腦溢血住院,手術成功后,逄志杰的家人給沈陽醫科大學寫了一封感謝信,獲取信息后,辦案人員飛到沈陽進行摸排。
很快,青島海關緝私局控制了逄志杰以及一同涉案的他的妻子周某。此后,在稀土采購方日本某公司的配合下,辦案人員又從境外調回大量資料,完善了證據鏈條,包括胡佳勇在內的所有涉案人員隨之都被抓獲并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在這宗稀土走私大案中,走私的稀土產品價值為1.05億元,涉稅1052萬元。
偷梁換柱 將稀土偽裝成氧化鐵紅
那么,在國家嚴格控制稀土出口的形勢下,胡佳勇等人是如何實施走私的呢? 原來,胡佳勇在與日本某公司簽訂供貨合同后,從內蒙某稀土產地采購了4100多噸稀土原料,為了將這些稀土走私出境,他把運貨出關的任務交給逄志杰,并承諾事成后支付逄志杰八百多萬元通關好處費,逄志杰接手后,并沒有將這批稀土從內蒙直接拉到青島碼頭,而是在青島租了個倉庫存放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