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量刑中出現“同案不同判”現象,同時量刑過程缺乏公開性和透明度。全國法院量刑規范化改革工作會議16日召開。最高法全面部署量刑規范化改革。
指導全國量刑規范化改革的兩個規范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和《關于規范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將從10月1日起在全國法院全面試行。這標志著量刑改革即將進入全面試行階段。
最高法副院長熊選國表示,《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統一了量刑方法和步驟、量刑情節適用標準,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民眾反映強烈的“同案不同判”的問題。
量刑規范化改革,首先是根據基本犯罪事實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其次根據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數額、犯罪次數、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實,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最后根據量刑情節調節基準刑,綜合考慮全案情況,依法確定宣告刑。
“規范自由裁量權,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司法改革部署。去年6月1日起,全國共有120多家指定法院開展了試點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選擇了交通肇事、故意傷害、搶劫、盜竊等15種犯罪進行量刑規范。
最高法副院長張軍說,試點前后人民法院量刑尺度、輕重把握并無太大差別。但是,被告人懷疑、批評裁判不公的少了。因為過去的量刑活動程序不公開、主觀性強、庭審各方不能參與,量刑結果的公正性受到質疑。
熊選國說,引入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是改革的一大亮點。在試點中,檢察機關的公訴人提出量刑建議。將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建立相對獨立的量刑程序,也是改革的重要內容。一方面,允許并組織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就量刑問題發表量刑意見。另一方面,在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階段,保障量刑程序的相對獨立性。實現陽光審判、透明司法,避免“暗箱操作”現象和案外人為因素干擾。
來源:人民網-《京華時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