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涉及公共利益的“紅頭文件”,過去是政府部門和官員制定,群眾“遵照”執行。湖南省炎陵縣9月16日對這一慣例加以改革:邀請8名基層群眾代表與官員們坐在一間會議室里,經過共同討論后出臺了《炎陵縣造林清山材管理暫行辦法》。這項民主決策產生“紅頭文件”的機制,炎陵縣還將深化和推廣。
炎陵縣是一個位于湘贛邊境的山區縣,蒼山林海,森林資源非常豐富。炎陵縣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黃春平說,為保護生態環境,炎陵縣1999年開始全面禁止天然闊葉林的采伐、銷售與加工。眼下,為提升森林質量,需要清理部分稀疏、病殘林,同時人工造林“填空”。這項會產生一定數量“清山材”的工程,需要規范管理。為此,炎陵縣政府邀請包括林農、林業技術人員等在內的8名基層群眾代表,于16日匯聚一堂商議制定這份管理文件。會上,來自船形鄉的葉瑞亮等8名群眾代表踴躍建言,一口氣歸納出了18條意見和建議,全部被當天定稿的《炎陵縣造林清山材管理暫行辦法》采納。很多參加會商的干部深有感觸地說,基層群眾代表提出的意見,在體現林區實際、反映廣大林農心聲等方面“含金量”很高、操作性很強,對有效調動群眾參與森林清理的積極性、提高自覺守法意識很有幫助。
炎陵縣政府表示,此次邀請基層群眾代表參與制定“紅頭文件”,是促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一項實踐。炎陵縣將制定專項制度,規定今后凡出臺涉及環境保護、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決策和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策,都要讓群眾直接參與“紅頭文件”的制定。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