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賈潤根、吳建偉、陳小如……網上一搜索,身份證丟失或被盜引發的“烏龍案”比比皆是,而這還僅僅是見諸報端的案例。
林貝欣的律師溫小兵告訴記者,網上通緝給公安機關破案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容易因為不謹慎、缺乏制約而被濫用,從而對公民權利造成侵害。“在實踐中,有些公安機關存在‘抓了再說’的觀念,這是很不嚴謹很不負責的態度。”
有關媒體報道,據推算,全國每年丟失身份證的約在100萬人以上。“但是由于目前公安信息系統的權限設置,一般民警很難查到公民掛失身份證的記錄,即便查詢,其手續也較為復雜。”北京一民警傅陽(化名)告訴記者,換句話說,丟失的身份證無法像掛失的銀行卡一樣自動作廢,它很可能成為一顆不定時炸彈存在于某處,不知何時突然引爆。
B 身份證買賣成了一門“生意”
早在幾年之前,家住北京朝陽的王女士就有這樣的習慣,只有在需要身份證原件的時候,她才會小心地將身份證“請”出專門存放重要證件的保險柜,而平常隨身攜帶的只是一張身份證復印件。
在別人看來,她是過分小心了。“再小心也不為過。”丟過身份證的經歷,讓她記憶深刻,“哪兒都不能去,幾乎寸步難行”。林貝欣事件之后,她的“小心”更加有道理,可是有時還是會不安,盡管丟了補了,甚至登報聲明了,但還是怕身份證會不由自主“出錯”,導致被追捕,或被各種“烏龍”催款單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