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6日,湖北省地方稅務局發布公告,從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啟用新版地方稅務發票,舊版地稅發票交叉使用到2010年底,2011年1月1日作廢停止使用。
據悉,本次發票換版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有關要求進行的。新版發票有五大類,包括網絡發票、稅控發票、機打發票、定額發票和印有單位名稱的發票,全面覆蓋了地稅業務所涉及的發票票種。
發票的工本費收費標準是經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批準的,在全省統一執行。
新版發票的主體票種是網絡發票、稅控發票和機打發票,以現代科技為基礎,以信息化手段作支撐,將發票印制和使用全面納入了稅收信息化管理。特別是網絡發票和稅控發票,由納稅人網上在線開具,每一張發票及其票面金額實時抄報到省地稅局發票管理系統。在全省范圍內,每個行業、每個地區、每個時段、每張發票上的開具金額,均納入省地稅局發票信息管理系統監控,真正實現了以票控稅。實行新版發票以后,既可大幅降低納稅人的辦稅成本,提高納稅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的效率,又可全面提高地稅部門的稅收征管效率和質量,還可為廣大公民提供快捷真實的發票查詢渠道。
湖北省地稅局要求:各級地稅機關要認真組織,廣泛宣傳,穩妥推進發票換版工作;廣大納稅人要積極主動適應新形勢要求,自覺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管理好發票。湖北省地稅局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監督新版發票的使用,及時舉報印制、出售、使用假發票的行為,地稅機關將按規定兌付舉報人獎金,并為舉報人保密。
來源:湖北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