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紫金污水兩次滲漏汀江流域,致使福建、廣東兩省跨界河段受污,造成大面積魚死亡,漁民集體失業在家。近日,福建省環境保護廳對于紫金礦業污染案,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并罰款956.31萬元。
紫金礦業10月7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已于9月30日收到福建省環境保護廳下發的《福建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決定書》。據介紹,紫金礦業所屬紫金山金銅礦環境違法一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29條第一款、第67條及第68條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31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有關規定,福建省環保廳決定對紫金山金銅礦做出以上行政處罰。對于紫金環境違法一案,經福建省環境監察總隊現場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7月3日和7月16日,紫金山金銅礦銅礦濕法廠先后兩次發生含銅酸性溶液9600立方米污水滲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引發全國廣泛關注。福建、廣東跨界水域受污后,迅速建立跨界流域日常溝通協調機制,加強信息通報。據了解,此次污染事件直接經濟損失為3187.71萬元,而后續賠償漁民損失數額遠遠大于這個數。
另據公告稱,紫金礦業此前于9月13日還曾收到《福建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有關魚類死亡的損失提出了異議,現已被福建省環境保護廳駁回,為此紫金決定放棄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并將及時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處罰決定。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記者 胡美東 見習記者 朱興鑫)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