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7個派駐檢察室聯網監督
記者:您在今年全國檢察長座談會上談到監所檢察工作時還提出“各級檢察機關要切實改變一些地方重視不夠、工作薄弱的狀況”。針對這一狀況,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經采取了怎樣的措施?
孫謙:經過調查研究,我們通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規范日常監督,強化動態監督、實時監督和同步監督,從制度上保障、規范、促進和引導派駐檢察室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推動監督力度由“軟”變“硬”。為了保證監督的力度,我們要求地方檢察機關在監獄、勞教所設立的檢察室一般要由市級檢察院派駐,由縣級院派駐的要逐步改為市級院派駐。
記者:可否這樣認為:及時發現監管場所的違法情況并加以糾正存在著一定難度。除確立各項制度外,我們有沒有利用科技手段來輔助各項監管制度的實現?
孫謙:派駐檢察室與監管場所信息聯網和監控聯網,使我們能夠運用先進科技手段,及時掌握監管動態,加強動態監督。目前,全國已有1587個派駐檢察室實現了信息聯網,1252個檢察室實現了監控系統聯網。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檢察院再次就派駐檢察室與看守所監控聯網工作與公安部聯合下發通知,這份文件更加深入地推進了雙方對羈押、監管情況的動態監督工作。
記者:最高人民檢察院近年來開展了多項全國性的監所檢察專項活動,比如全國看守所監管執法專項檢查、全國監獄清查事故隱患專項活動以及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專項檢查活動、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專項行動、促進安全監管專項活動等等。您怎樣評價這些專項活動?
孫謙:專項活動的開展不僅監督糾正了一批違法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們通過專項活動促進了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規范,監所檢察監督的力度在逐年加大、明顯加大。有這樣的一組統計數據可以證明:2008年,全國檢察機關監督糾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各類違法情況數同比上升1.05倍;2009年在2008年基礎上同比上升87%;今年上半年又同比上升173.5%。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馬原